大荆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04-23 10:43
浏览量:1 | | | |

荆政发〔2021〕27号

 

关于印发《大荆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大荆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大荆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会议精神,从根本上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蔓延势头,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新一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省、市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汨罗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早抓小、不能蔓延,查清内幕、依法处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党政主责、公安主力、综合治理、全链打击”的治理格局,继续深化我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财产权利,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现“一个月刹住上升势头、两个月扭转不良局面、三个月显见治理成效”的目标,达到“两降两升“(即: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的工作实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荆镇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强化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郭永恒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磊任第一副组长;政法组长付林芝任常务副组长;大荆街派出所所长姜煌辉、大荆司法所所长彭耕学副组长;各所站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派出所杨立洪担任,副主任由综治中心黎明辉担任。负责处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日常工作,定期研究、分析、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通报开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 强化防范宣传

1.把防范宣传贯穿始终,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我镇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规定动作与自选项目并用,新闻媒体与部门自媒体宣传并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实现“八个有”,即:有目标、有类型、有场所、有阵地、有资料、有渠道、有方式、有创新。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村、进企业、进校园、进车站、进宾馆、进快递餐饮配送企业的“七进”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大型广告牌、宣传横幅、粘贴海报、分发防范手册、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心、市有关部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好的做法和成效、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等。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加强电商企业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诈、反诈信息,提高电商企业法律意识,防止电商企业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3.强化各村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司法所人员要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工作。

4.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派出所要将各村参与电信网络犯罪在逃人员进行梳理,制作悬赏公告,张贴在每个村的公示栏上。

5. 设立奖励举报经费,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二) 强化访查摸排

组织镇、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针对辖区易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窝点地集中开展大排查,定期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山地、工棚、外地籍人员居住地以及网络工作室等巡查,实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巡查排查常规化。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出租房屋、商铺、厂房的监管,严防出现诈骗窝点。

(三) 强化打击治理

1.镇派出所在市公安局反诈专班帮助下,要实行全链条侦查经营,坚持“立足本地、向外延伸、摸清架构、主动打击”方针,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要运用公安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的,配合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有犯罪的比例、出境犯罪和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反诈专班,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2.电信网络运营商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收集有关办理、邮寄、贩卖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切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斩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源头,重点逐层追查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运营商。各商业银行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账号境内外汇、转、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3.以“除恶”“打伞”“治乱”为主攻方向,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揪出骨干,查处一批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扩大打击成果,始终保持严打电信诈骗高压态势。

4.及时依法对涉及电信网络犯罪的案件予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提前介入重大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活动,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审判,注重证据审查第一时间冻结电信网络犯罪的资金链,对涉及的案件快审、快判,及时返赃。

(四) 强化监督管控

1.加快各村村规民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出台相应的惩治措施,规范社会导向,构建公安与各村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犯罪现象蔓延。

2.以民间组织、商会为依托,加强与民间组织、商会的沟通协作,发动异地商会,及时发现我镇籍人员流出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异地商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鼓励引导异地商会举报、提供我镇籍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信息和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开展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委重要部署的实际行动; 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大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开展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控制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政法机关是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专门机关,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作用,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特别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

(三)健全防控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集中精力,理顺机构,激发工作活力。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压缩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滋生发展空间。进一步健全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制度,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努力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稳定和谐。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投入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中。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决心,宣传政法机关打击工作的成效,大力表彰打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全社会释放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正能量,彰显党委、政府铲除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