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长乐镇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考核方案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建设生态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更高品质的故事文化小镇。根据《岳阳市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考核实施方案》、《汨罗市2016~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
二、考核组织
由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组,对各村、社区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重点督查各村、社区辖区内交通干道、水域的日常保洁、有序管理、保洁员队伍建设和环卫设施建设等情况。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1.村检查。每村每次随机抽查2-3个组。重点检查村民集中活动场所、村组道路、水域(河道、水库、山塘)、田园、山林、各农户房前屋后(坪地、水沟)等责任区保洁状况。重点督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污水乱流、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危旧“空心房”治理等问题。
(二)检查内容
1. 保障机制。组织机构:有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门班子全力抓的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配备了办公场地;各村明确1名抓环境整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并建立环保协会,按要求配齐了保洁员队伍、健全管理制度。经费投入:村社区有经费投入保障,每季度都有资金用于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并建立了村、户二级投入机制。宣传评比:有规范、美观的宣传横幅和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入户,经常性召开户主会。村对组、组对户有评比,并及时公示、张贴规范的评比牌。工作台账:工作档案齐全,数据、材料上报准确及时。
2. 整治效果。
“四清”、 “三无” 、“三有”是否达标,具体要求是:
清洁家园: 庭院杂物无乱放、房前屋后无垃圾、墙面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等现象,有序摆放杂物及生产工具,畜禽养殖与人居住分开较远,且畜禽粪便都已无害化处理。
清洁水源:无工业、矿业、生活和养殖污水直排现象,清理疏浚河、渠、沟、塘,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
清洁田园:农田及周边无农药、化肥等包装物、废弃农膜和生活垃圾,不焚烧山边田埂杂草、稻草。
清洁能源:使用清洁能源(沼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节能环保(省煤、省电、省柴)等新技术,覆盖率达60%以上。
无裸露垃圾:彻底清除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农户房前屋后生活及裸露的建筑垃圾;引导农户实行鸡鸭鹅圈养;主干道沿线及附近屋场无垃圾池破损和垃圾外溢。
无污水乱流:疏通阴沟、下水道,保证沟渠畅通;农户厨房、卫生间、畜禽栏舍的污水向管道和沟渠排放。
无乱停乱放:集镇、主干道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无当街搭棚、出店经营、乱停靠等现象;道路两侧和居民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放整齐;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草、苗木进定期进行行修剪或铲除。
有卫生设施:农户聚居区按照就近、方便、需要的原则建设三格式垃圾池、生活污水处理池;村有垃圾分拣站,并配有垃圾清运车。
有保洁人员:村、组有专职的保洁员。辖区内道路路、沟渠等公共场所有专人定期及时清扫;对农户分类集中后的垃圾有专人定期及时清运。
有管理制度:村级组建环保协会,明确协会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建立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村社区每季度对组环境整治情况组织检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村级每月对组、户环境整治情况组织检查并开展有效的评比,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实行适当奖罚。
(三)检查方式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媒体监督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实行举报扣分制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考核奖罚及成果运用
(一)月份考核
依据每月检查的考核分值对各村社区进行排名,1-3名为一类村社区,3-6名为二类村社区,6-9名为三类村社区。同时,将村社区月排名报汨罗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作为汨罗市明查暗访的参考依据。
(二)半年度、年度考核
每半年度一次讲评、对前三名分别奖励3千、2千、1千,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处罚3千、2千、1千元。设半年度显著进步奖1名,奖1千元。年度考核分值不足85分的扣减当年下拨经费5千元。考核奖金主要奖励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有功人员,罚款在财政安排的环境整治资金中予以扣除。各村社区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结果报送联村干部。
(三)年终绩效评价
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每村社区打造1个美丽屋场,全镇建设美丽屋场9个,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4千元/个。农村环境整治年度考核分值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年度第一名的村社区为满分,其它村社区按年度考核排名结果依次递减。
(四)资金拨付
增加财政预算,提高保洁员工资标准,年工资由3000元/人提高到6000元/人。保洁员工资由乡村社区造册登记,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由镇财政发放到卡到人,每季度拨付一次。其它奖补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和考核分值每半年拨付一次。
(五)加减分项目
加分:①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环保协会,推行垃圾科学分类,农户自主消纳作出重大贡献的乡镇,经镇政府验收认定后的进行表彰,在年度考核分别加2分和1分。
②为镇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主会(现)场的村社区在该季度考核分中加2分。通过镇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备案,为镇政府布置其它中心工作提供主会(现)场的村社区在该季度考核分中加1分,经核实做了大量配合工作的村社区加0.5分。
③在省、岳阳市、汨罗市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工作成效受到上级领导肯定,无扣分点(扣分照片)的村社区在该季度考核分中加2分。少扣分点(扣分照片1-2张)的村社区在该季度考核分中加1分。
扣分:①在省、岳阳市、汨罗市组织的明查暗访中,扣分点5-9个(扣分照片5-9张)扣该季度总分2分,扣分点10个及以上扣该季度总分5分。
②月度检查中发现镇环境整治办下发整改通知后村社区未及时整改到位加倍扣分,并扣该季度总分1分。群众上访反映当地环境整治状况差,三天内未处理扣当月考核分1分。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不力在省市以上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报道,在三个工作日内未处理扣季度考核分2分。
③自查表(每月28日之前上报)、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报送,分别扣村社区当月考核分1分;镇农村环境整治办公室临时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扣村社区当月考核分2分。
(六)责任追究
1、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不力且村干部不作为的,对村社区联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由组织部门进行约谈,在全镇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在省、岳阳市、汨罗市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因工作不力导致3分以上扣分,对镇排名造成重大影响的村社区启动问责程序。
3、对工作长期被动,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由镇分管领导对村分管干部进行约谈;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由镇长对村分管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上、下两个半年度排名都是倒数第一的,由书记对村社区主要领导问责。
附件:长乐镇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督查考核记分标准
本考核细则由长乐镇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附件:
2018年汨罗市长乐镇农村环境整治督查考核记分标准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记(扣)分标准(每个二级指标扣至0分止) |
评分记录 |
保障 机制 (10%) |
组织机构 |
3 |
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专门班子全力抓,配备专门的办公室。成立环保协会,明确1名抓环境整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按要求配齐了保洁员,并健全了档案和管理制度。每发现1处不符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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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
2 |
村有专门经费投入,每季度都有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村环保协会向受益农户收取定量保洁费。村没有资金投入的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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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
2 |
有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等,每月都有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无规划、方案、办法的扣1分,未按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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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 |
3 |
有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入户宣传资料,每半年度召开户主会议一次。无宣传标语、无入户宣传资料扣1分;无召开户主会议记录扣1分;乡镇对村级评比不实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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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 管理 (20%) |
保洁到位 |
8分 |
有散落垃圾每处扣0.5分;成片垃圾每处扣1-2分,成堆垃圾每扣1-2分;垃圾未入桶(池)每处扣0.5分;垃圾桶、池未及时清运每处分别扣0.5分;垃圾桶、池破损每个扣0.5分;建筑垃圾乱倒每处扣0.5分;当街宰杀禽兽、水产,污水横流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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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序 |
5分 |
危旧“空心房”及乱搭乱建每处扣1分;杂物乱堆乱放每3处扣0.5分;街道有坑洼积水,污水直排每处扣1分;车辆乱停乱靠每辆扣0.2分;建筑不围档每处扣0.5分;建材占道1/3、1/2、2/3分别扣0.5、1、1.5分;燃放烟花鞭炮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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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范 |
3分 |
出店占道经营(含乱设摊点)1至5户扣0.5分、6至10户扣1分,以此类推;赶集市场卫生差,清扫不及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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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管理 |
4分 |
村部(含学校、卫生院等)有散落垃圾每处扣0.5分,成堆垃圾每处扣1分;杂物乱堆乱放每处扣0.5分;乱晾晒衣被等扣0.5分;车辆未划线停靠每辆扣0.5分;设施、标牌破损每处扣0.5分;绿化花木不修剪扣0.5分;鸡鸭、宠物未圈养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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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道 保洁 (20%) |
道路暢通 |
5分 |
建材占道1/3、1/2、2/3分别扣0.5、1、1.5分;违规占道办红白大事每处扣1分;树木、电杆、灯杆倾倒等影响道路通行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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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到位 |
10分 |
有散落、成片、成堆垃圾每处分别扣0.5、1、2分;乱丢乱堆废旧家具、杂物每处扣0.5分;垃圾池(桶)未及时清运、外溢每处分别扣0.5分;主道两侧除杂每季度未开展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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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规范 |
2分 |
宣传牌、广告宣传、横幅、路标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修复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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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效果好 |
3分 |
可视范围内看到散落垃圾每处扣0.5分;成片、成堆白色垃圾,危旧“空心房”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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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 保护 (12%) |
河道保护 |
6分 |
河滩有成片、成堆裸露垃圾每处扣1分;水面有白色漂浮垃圾每一处扣0.5;有禽兽尸体、农药包装物(5个以上)每处扣0.5分;工厂、养殖场污水直排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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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坝清洁 |
3分 |
塘坝、溪流内有污水直排、白色垃圾每一处扣0.5分;农药包装物(袋、瓶)每5个扣1分;塘坝岸边有成片、成堆垃圾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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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管理 |
3分 |
田边地头乱丢农用肥料包装、农膜、农药瓶、秧盘等每3个扣0.5分;有成堆成片裸露白色垃圾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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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社区) 环卫 (26%) |
村道保洁 |
6分 |
散落垃圾每处扣0.5分;成堆垃圾每堆扣1分;垃圾未入桶(池)、垃圾未及时清运、垃圾池破损每处扣0.5分;杂物乱堆乱放每3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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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整洁 |
6分 |
断壁残垣、危旧“空心房”及乱搭乱建每处扣1分;杂物乱堆乱放每3处扣0.5分;建筑渣土乱倒每处扣0.5分;公共设施破损严重每处扣0.5分;部分农户鸡鸭散养扣0.5分,全村基本散养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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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清洁 |
8分 |
生活污水乱流每处扣1分;畜禽养殖污染严重每处扣2分;房前屋后发现散落垃圾每处扣0.5分;有成片成堆垃圾每处扣1分;有陈年垃圾每处扣2分;燃放烟花鞭炮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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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评比 |
6分 |
每季度开展有效农户卫生评比一次并张贴卫生等级标识(环境整治办统一模板,乡镇印刷),没有张贴评比标识的(张贴率>80%)每屋场扣2分;评比不真实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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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处置 (12%) |
设施建设 |
6分 |
村组要求建立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设施(三格式垃圾池、生活污水处理池、垃圾分拣站,垃圾清运车),没有建设或配备分类垃圾池、桶每屋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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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消纳 |
6分 |
引导群众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分类集中后的垃圾有专人定期及时清运,严禁垃圾进山下水。山林发现有成片成堆裸露垃圾每处扣2分;垃圾偷倒外乡被举报,且证据充分,每次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