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古培镇“崇德尚善,文明古培”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古培镇   日期:2020-09-23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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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古培镇“崇德尚善,文明古培”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古培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温良恭俭让、礼义仁智信”为主题,以展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评选、学习身边的道德模范典型,努力倡导文明新风,为建设新形势下的古培镇提供道德保障和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中共古培镇委员会  古培镇人民政府

三、评选范围

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所有积极主动模范践行中华传统美德、具有感人事迹、得到群众赞誉、社会形象良好的古培籍居民、寓外乡友和在古培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长期工作的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四、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评价较高。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信守承诺。

爱岗敬业: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干一行,爱一行,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农村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发展,运用自身学识智慧、资金财富、人脉关系,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和支持镇村工作,在重点项目、扶贫济困、捐资助教、基础建设等方面贡献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3、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4、违反《信访条例》上访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村及部门单位积极发现和挖掘本辖区本单位内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每个单位报送1名),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镇文明创建办公室(联系人:周巍  联系电话:15074052988),要求:推荐对象口碑良好,突出真实,具有典型效应。

2、审查核准。镇评审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到各村、各单位实地调查了解,广泛征求意见,获取真实情况后,按照符合评选标准、现实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模范典型效应的申报对象进行初步筛选。

3、公示。对通过筛选、拟确定为道德模范的人选在全镇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

4、审定。镇党委政府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进行审查,通过后确定“最美”系列道德模范。

5、表彰。通过播放视频、制作宣传画册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并在全镇“迎中秋庆国庆”群众文艺晚会上对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召开会议、入户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新风、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2、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评选标准,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做到优中选优;

3、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道德模范人选推荐上来,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

 

中共古培镇委员会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