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发[2018]55号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古培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关于落实古培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古培镇委员会
2018年3月18日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镇党委和纪委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保安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把镇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镇纪委执纪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意识。从而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必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党委的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领导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职责,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半年至少专项检查督促一次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3)选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强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更好地发挥作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
(7)构建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8)严格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9)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强化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的制度规定。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批评,摒弃好人主义,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帮助其改进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3)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疾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3、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1)主动研究部署。协助领导班子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经常性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和纪委报告。
(3)支持查办案件。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不压案,不瞒案。主动与纪委沟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4)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意见以及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要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协助和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1)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建立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相关要求。
(2)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3)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不断健全预防腐败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
(5)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全镇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镇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特成立古培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闵庆丰同志担任组长,镇长郑丰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其他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游泳同志担任。
(二)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约谈机制,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一次定期约谈各村党总支部和镇属单位党支部负责人,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集中、社会评价满意度较低的村和部门,由镇纪委负责同志及时约谈村党总支部和镇属单位党支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督查解决存在的问题,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全镇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发动群众监督。要充分利用短信平台、镇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要面向社会开展履行“两个责任”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创新检查考核办法,改进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每年年初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对各村党总支部、镇属各单位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