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发〔2022〕20号
中共古培镇委员会
古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古培镇委员会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6日
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及早稻集中育秧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汨罗市《关于印发<2022年度汨罗市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汨粮办[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力以赴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双季稻生产优势地区为重点,以提升水稻育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农民双季稻生产积极性和促进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劳力短缺不能育秧、技术缺乏不会育秧、天气太冷不想育秧、成本太高不愿育秧等问题,转变为水稻生产及服务方式,促进水稻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稳定我镇双季稻生产面积,落实粮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确保全镇粮食播种面积达到5.18万亩,其中完成早稻集中育秧18500亩、早稻面积23500亩、玉米面积2500亩、大豆面积870亩(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480亩),旱杂粮面积提升到0.48万亩以上,有效遏制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做到应种尽种。为提高耕地地力,实行小田改大田,进一步提升耕作效率。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我镇粮食生产任务目标,按照“强片(示范片)扩面(扩大种植面积)”的总体思路,从扩面积、增产量、提品质、促效益四大方向发力,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全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双增长。
(一)打造示范区域。支持开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秧田面积以市农业农村局核定面积为准。补贴标准:按大田面积80元/亩进行补贴(市级补贴60元/亩,镇补贴20元/亩),其中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跟早稻任务面积挂钩,未完成任务数的取消镇级补贴。有效遏制耕地抛荒,稳定双季稻种植,以汨罗水库为中心,创建双季稻“早专晚优”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打造在汨水、课功3个双季稻种植千亩标杆样板,优先开展专业化育插秧、有序机械抛秧服务,提升育秧技术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打造样板示范区,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发展。
(二)推广关键技术。一是开展大型有序机械抛秧技术示范。在汨水村开展有序机插育秧技术示范,在课功村、南环村开展有序机抛秧技术示范。二是因地制宜选用专业化集中育秧品种。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应根据本地的土壤、气候等实际情况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选用抗病、耐旱、耐寒、高产、生长期适宜品种,倡议选种优质稻品种,如株两优611、株两优819、株两优30、中早35等高产、优质、抗性好的主导品种。三是推广机械化育插秧和软盘抛秧。早稻抛秧每亩大田要抛足80个(353孔)-100个(308孔)软盘,杂交种子5斤以上,常规种子10斤以上,确保抛栽密度和基本苗,大力推广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应用23.8厘米行距插秧机,解决机插密度偏稀、有效穗不足等问题。四是推广壮秧培育技术。严格种子消毒,统一浸种催芽,精细整地,精量播种,施用好壮秧剂和旱育保姆。搞好病虫防控和肥水管理,提高出苗率、成秧率,培育健壮秧苗。五是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安排播插期,全面实行地膜保温育秧,杜绝“赤膊”秧。早稻按照100%的比例育好备用秧,确保早稻秧苗供应和种植计划的落实。
(三)培育壮大育插秧主体。重点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公司)、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支持村组或育秧能手组织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鼓励育秧主体以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为纽带,延长服务链条,开展六代(耕、插、防、管、烘、销)社会化服务。
(四)狠抓生产管理。一是落实计划。在农民确定种植计划之前,深入到村组、农户开展宣传发动,组织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与农户商定好育秧事宜,落实好品种与面积。二是合理布局。育秧点布局应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规模要适宜,以方便管理和运秧。三是签订合同。要求育秧主体与农户签订育秧合同(见附件7),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将服务合同装订成册。四是建立台账。建立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面积台账(见附件5、6),做到账、实相符。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行政推动。成立以党委书记黄浩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刘灿为组长,周坤、刘铁柱为副组长,镇农业组成员、网格长、网格员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综合服务组,负责全镇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指导工作。各村应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开展好粮食安全生产、早稻育秧、早稻种植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微信、抖音、短视频等各种媒体和通过“村村响”、制作宣传栏、印制标语横幅、印发技术资料、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全镇上下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耕地抛荒、“非粮化”、广泛宣传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在发展粮食生产中的重要意义。
(三)跟进技术服务。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组及各村联包村干部负责全镇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技术指导(附件3),在3-4月早稻集中育秧关键季节,督促、组织和指导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切实规避和化解早稻集中育秧技术风险,杜绝早稻集中育秧的人为失误。
(四)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村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际面积检查核实,按实际育秧面积进行补贴,秧田补贴面积以农业农局验收为准。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前,村应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资金补助主体、补助标准、验收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一个星期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督查与考核。将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早稻集中育秧工作的完成情况列为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考核分值增加到50分,对完成下达任务100%以上的村奖励2万元。未完成100%任务的村年底农业线绩效考核给与扣分;对连片抛荒3亩以上的村,由镇纪委对所在村党总支书记及分管同志进行约谈;对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村,对所在村党总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处理,分管农业同志一并问责,联包村干部取消年终评选评优资格。各村农业相关项目参照各村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联审报批。
(六)严审大户申报条件。对以下情况的农户,不予以申报大户:①未通过镇村土地流转中心流转土地的;②不进行早稻集中育秧或育秧秧田面积未超过1.5亩的。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2022年3月。落实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点及其面积,准备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物资。加强指导和督查,落实早稻集中育秧主体、面积,完善土地流转合同、集中育秧台账。3月25日前,建立育秧主体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初步台账。
(二)2022年4月。4月2日前,建立并上报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的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正式台账。4月15日前进行检查考核,核定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面积,考核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成效。
附件:
1、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任务明细表
3、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技术指导干部安排表
4、补贴标准梳理
5、2022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面积到村汇总台账
6、2022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到户面积台帐
7、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早稻秧苗供应服务协议(式样)
附件1:
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 单
政 委:黄浩
组 长:刘灿
副组长:周坤、刘铁柱
成 员:姜庆锋、许霞、霍党赠、孟志平、杨源
曹嘉贵、何细武、彭玲
各村党总支书记、分管农业专抓
全体网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杨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任务明细表
乡镇 |
早稻集中育秧任务面积 |
早稻任务面积 |
水稻任务面积 |
玉米任务面积 |
大豆任务面积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面积 |
其他旱杂粮任务面积 |
岳峰村 |
2788 |
3541 |
7806 |
377 |
131 |
30 |
723 |
双凤村 |
3230 |
4103 |
9045 |
437 |
152 |
50 |
838 |
古培塘村 |
2571 |
3266 |
7199 |
347 |
121 |
40 |
667 |
杨梅铺村 |
1950 |
2476 |
5459 |
263 |
92 |
100 |
506 |
南环村 |
3021 |
3838 |
8460 |
408 |
142 |
30 |
784 |
雨坛村 |
1464 |
1860 |
4100 |
198 |
69 |
100 |
380 |
课功村 |
2059 |
2615 |
5764 |
278 |
97 |
30 |
534 |
汨水村 |
1417 |
1799 |
3966 |
191 |
67 |
100 |
368 |
合计 |
18500 |
23500 |
51800 |
2500 |
870 |
480 |
4800 |
附件3:
古培镇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
安排表
村 名 |
片 区 |
网格长 |
网格员 |
岳峰村 |
岳峰片 |
孟志平 |
刘雅頔 陈轩宇周雨阳 |
水口片 |
|||
三合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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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村 |
大同片 |
孟志平 |
李铁辉 张娟 邹献 |
培塘片 |
|||
关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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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培塘村 |
古培片 |
姜庆锋 |
彭喜明 骆春红熊先进 |
栗桥片 |
|||
于临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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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铺村 |
喻家片 |
姜庆锋 |
祝利 杨渊广徐伟雄 |
万福片 |
|||
喻家片 |
|||
南环村 |
明月片 |
霍党赠 |
何君辉 葛国文李志 |
三港片 |
|||
大众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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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坛村 |
黄塘片 |
霍党赠 |
徐坤 向星励何腊 |
杨柳片 |
|||
雨坛片 |
|||
课功村 |
课功片 |
许霞 |
陈海霞 吴云 |
新合片 |
|||
汨水村 |
石牛片 |
许霞 |
姜蕾 彭希 |
大兴片 |
附件4:
补贴标准梳理
一、粮食补助(补贴)
1、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助:按可抛栽大田面积80元/亩进行补助。(市级补贴60元/亩,乡镇补贴20元/亩)(面积数以农业农村局验收为准)
2、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种植早稻30亩以上(上限为2000亩)水稻种植大户,给予早稻补贴50元/亩、晚稻补贴20元/亩,种植一季稻不给予补贴。
3、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对种粮农户(实际种田的人,谁种田,谁得补贴)给予每季25元/亩补贴。
4、耕地地力补贴:按计税面积进行补贴,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给予175元/亩补贴,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稻给予105元/亩补贴(抛荒2年以上的面积不得补贴)。
二、机具及作业补助
1、机插机抛(有序机抛)作业补助:机插机抛作业补助与集中育秧环节捆绑实施,对有序机抛、机插给予30元/亩补助,人工抛秧给予20元/亩补助,按照早稻集中育秧核实面积进行资金核算拨付。
2、连栋专业化育秧大棚补助:按2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三、特别强调说明:
1、早稻集中育秧面积必须达到1.5亩以上才可以申报大户;
2、今年大户补贴只补贴双季稻,一季稻不予以补贴;
3、所有大户必须与镇、村流转中心签定流转合同,否则不予与认定为种植大户。
附件5: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2022 年 月 日 填报人:
县市区 |
乡镇 |
村 |
集中育秧秧田面积 (万亩) |
实际抛栽大田 (万亩) |
主体与农户结算价格 (元/亩) |
服务农户数量(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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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秧 |
机插秧 |
抛秧 |
机插秧 |
抛秧 |
机插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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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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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育秧主体、村、逐级汇总后上报,于3月25日前初、4月1日重报,
育秧主体: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022年 月 日 填报人:
序号 |
被服务 农户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所属乡、村、组名称 |
集中育秧秧田面积(亩) |
实际抛栽大田面积(亩) |
主体与农户最终结算价格(大田,元/亩) |
被服务 农户签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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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秧 |
机插秧 |
抛秧 |
机插秧 |
抛秧 |
机插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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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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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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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育秧主体、村、逐级汇总后于4月1日前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附件7:
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早稻秧苗供应
服务协议(式样)
协议编号(由当地农业部门按乡镇、村进行编号):
甲方(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
住址: ; 联系电话: 。
乙 方(农户): 县 镇(乡、街道、办) 村 组,
户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签定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数量
1、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秧田整理、浸种催芽、摆盘播种、秧田管理、 等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
2、服务数量:甲方为乙方提供育秧服务,供应能抛插 亩(大田,下同)的早稻秧苗,其中抛秧 亩、机插秧 亩、机抛秧 亩。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收取每亩 元服务订金。
2、甲方应按照集中育秧操作规程,为乙方提供优质的育秧服务,确保向乙方提供的秧苗数据达到本合同面积要求,其秧苗素质、每亩大田的基本苗数不低于周边其他农户的平均水平。
3、以当地上一年平均育秧成本为基础,甲方按照每亩大田手工抛秧 元、机插秧 元、机抛秧 元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收取当年的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费用。
4、甲方按照本合同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并经乙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扣除订金、政府补贴后的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费用共计 元。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服务合同,应在服务初始时间前30天(其中机插4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如临时变更或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每亩违约赔偿金为 元。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如造成损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四、其他事宜
1、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服务地村委会、乡镇或农业行政主管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服务地村委会或乡镇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