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岳阳市、汨罗市系列决策部署,确保镇党委政府提出的2021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社区)(以下简称村级,下同)工作进行综合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瞭家山社区、武夷山村、九雁村、江景村、夹城村、汴塘村、蟠龙桥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汨罗镇村级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何丹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童卡利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组线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及单项工作考核方案制定和实施。各项考评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评办法
村级综合绩效考评设基本分值1000分,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950分)、双述双评(30分)、群众评议(20分)、加减分项目等四部分。依据考评综合计算各村得分,依次排名。
(一)年度工作考核(950分)
(1)党建工作(100分,由党政综合办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等。
(2)宣传工作(100分,由党政综合办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意识形态、“学习强国”APP学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工作。
(3)党风廉政、村级财务、争资争项工作(90分,由镇纪委监委、经济发展办提供考核依据)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公示、村级财源建设、惠农减负;项目、工程、招商引资、争资争项等工作。
(4)卫生计生、扶贫、武装工作(100分,由卫计扶贫办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卫生、计生、健康相关工作及贫困对象识别、扶贫资料整理、扶贫政策落实、武装工作等。
(5)农业农村工作(90分,由农业综合办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集中育秧、双季稻种植、河长制、水利、畜牧等农业农村大面相关工作。
(6)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00分,由农业综合办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村容村貌、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畜禽治理、厕所革命、环保等工作
(7)民政民生( 100分,由社会事务办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低保、五保、社保、医保、危房改造、退伍军人优抚、其他民生工作等。
(8)控建拆违(90分,由综合执法大队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控建拆违、村民规范建房、国土规划等。
(9)安全生产(80分,由综合执法大队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禁炮等。
(10)社会治安(100分,由融城维稳办提供考评依据)
包括:纠纷调处、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综治民调、信访处置等。
(二)双述双评结果(30分)
依据年底双述双评测评结果打分。
(三)群众评议(20分)
年底,根据各村党员组长对各村工作民主测评结果打分。
(四)加减分考核
1、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加分。①重大专项检查顺利通过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②重要接待活动提供活动现场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提供依据单位:党政综合办、主管组线,各村及时上报资料);③征地拆迁工作加分。村级在市级征地拆迁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获得市级高度肯定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对完成效果差、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减分。(提供依据单位:融城维稳办)
2、特色工作加分。①受到国家、省、岳阳市通报表彰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②获得国家、省、岳阳市相关特色创建的凭文件或公示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提供依据单位:党政综合办、主管组线)
五、考评奖项设置
(一)设立综合绩效考评综合奖
按照得分排名,得分940分(包括940分)以上的且排名前三的评为红旗单位,其余评为先进单位;得分在940分以下为合格单位。
(二)设立综合绩效考评单项奖
单项奖设立:(1)党建工作先进单位、(2)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先进单位、(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4)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单位、(5)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6)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7)控建拆违工作先进单位、(8)民生保障工作先进单位、(9)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单位、(10)党风廉政建设(村级财务)工作先进单位。每个单项奖名额严格控制,不超过3个。
六、考核结果运用
测评和工作考评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七、对取消奖励、评先评优资格的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1、“两委”班子成员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
2、单项工作在上级各项检查中出现问题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3、安全生产出现重大事故,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
4、发生涉农恶性案件或因工作不作为导致重大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
中共汨罗镇委员会
汨罗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