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镇农村村(居)民规范建房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汨罗镇   日期:2019-03-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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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镇农村村(居)民规范建房巡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并有效预防和遏制国土、规划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镇规划建设用地,保护耕地,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工作实施办法》及岳阳、汨罗规范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汨罗镇国土、规划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胡亚运同志任政委,由镇长郝光同志任组长,政协办主任干汉林、执法大队长向雄辉同志任副组长,戴佳宏、赵新欣、卢波、胡雄(大)、何红波、李海军、陈敏、周冀、张林才、陈江和各村总支书记及分管负责人为巡查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向雄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国土、规划巡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

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国土规划用地,由村级规划建设协管员呈报,同时负责本村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规划巡查,包村干部每月在所联村巡查二次,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上来的巡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打分。同时要求各协管员及时填好巡查日志,真实记录每次巡查情况,发现违反国土、规划用地的行为,及时用电话告知国土规划领导小组向雄辉或卢波,国土规划领导小组及时派人下发停建通知书,并采取相应制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