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汨罗镇委员会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评选“十大学做标兵”的通知
来源:汨罗镇   日期:2016-12-0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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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镇发〔2016〕28号

 

 

中共汨罗镇委员会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评选

“十大学做标兵”的通知

 

各支部:

为积极响应镇十三届党代会上关于《“两学一做”从我做起》的倡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号召全镇共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全体党员更好地投入到幸福汨罗镇建设之中,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全镇各党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十大学做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镇共产党员

二、标兵类别及评选条件

参评党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强,支持拥护镇、村(社区)部门工作,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优异。

1、勤奋好学标兵: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主动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带头搞好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为镇、村、(社区)部门单位工作做出表率作用的。

2、孝敬老人标兵:参评对象能够尊重老人,帮助老人,注重老人心愿,在老人有伤病等困难情况下,倾尽孝道,使其享受幸福人生,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很好的。

3、创新创业标兵: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在某个领域或行业创业创新业绩显著,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照章纳税,合法经营,无不良社会反映。

4、维护稳定标兵: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不参与非法信访事件,主动协助本单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在急、难、险、重的社会稳定任务中,起到关键突出作用的党员。

5、美化环境标兵:自觉主动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宣传美化环境,号召群众投入美丽乡村建设,配合单位治理脏、乱、差现象。

6、乐善好施标兵:主动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特别是为公益事业捐款,扶助贫困学生,脱贫攻坚方面的典型。

7、清正廉洁标兵:遵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八项规定,廉洁奉公,能经受住各种考验与诱惑,勇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村(社区)部门负责人参评的,还要求单位财务帐目及时申报,及时公开,严格履行财经手续,在群众中无不良反映。

8、服务群众标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行各业各方面做群众的贴心人,在群众中反响较好的。

9、现代乡贤标兵:一方面,扎根本土对传统文化和乡村情况比较了解,把现代价值和正能量传递给村民,另一方面,外出奋斗,有了成就回馈乡里,将新知识、新眼界、新技能带回家乡,推进新农村建设。

10、匡扶正义标兵:弘扬社会正义,主持公道,勇于同各种不良社会现象和犯罪行为做斗争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办法

本活动从5月16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每类学做标兵评选3个先进标兵,全镇共评选30人。

1、单位申报:由各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于11月20日前择优向镇党委推荐,不搞平均分配。

2、集中评定:各支部推荐人选后,由镇党委组织全体负责干部、包村干部根据推荐材料、实地考察核实后集中商议评定。

3、表彰奖励:11月底镇党委召开会议对十大学做标兵,进行表彰奖励。

四、明确班子

镇党委成立“十大学做标兵”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黎中元任组长,副书记郝光、朱征兵任副组长,倪志彪 、杨雄、曾荣、刘卫、周托、张先觉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先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十大学做标兵”评选活动,要由支部书记挂帅,明确专人,深入一线,认真挖掘各类先进典型,确保群众公认,名符其实的标兵评选出来。

2、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纪检、信访、计生、环境整洁、农业、征拆、三项整治等各条战线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条件评选。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