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确保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提出的2019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村、社区干部责任,明确村级工作目标,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对村、社区(以下简称村级,下同)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乡村振兴为导向,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围绕年初镇党委政府所确定的奋斗目标,合理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解任务,实行分类考核,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各村的工作实绩,形成创先争优的竞争激励机制,推进我镇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镇6个村、1个社区
三、考评原则
1、突出镇村振兴、加快农村建设的原则;
2、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工作落实的原则;
3、突出定量定性、便于考核操作的原则;
4、突出绩效挂钩、激发工作热情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汨罗镇村级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郝光同志任组长,刘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宋雄、干汉林同志任副组长,张先觉、吴海云、童卡利、胡建波、卢原、何兴旺、彭华、杨静、黄治国、曾荣、吴杰、黄萍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及单项工作考核方案制定和实施。各项考评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五、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
考核设基本分值100分,基本分设3大项:
1、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80分);
2、全体镇、村干部对各村工作民主测评(10分);
3、各村党员组长对各村工作民主测评(10分);
考核综合计算各村得分,依次排名。
(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80分)(考核按100分制,综合得分占总分值80%)
(1)党建工作(10分,由党建工作组考核)
包括: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等。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分,由镇纪委考核)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监督等工作。
(3)村级财务(10分,由财政所考核)
包括: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公示、村级财源建设、惠农减负等工作。
(4)卫生计生、扶贫工作(10分,由卫计扶贫组考核)
包括:卫生、计生、健康相关工作及贫困对象识别、扶贫资料整理、扶贫政策落实等。
(5)农村大面( 10分,由农村大面组考核)
包括:防汛抗旱、水利建设、粮食生产、病虫防治、土地确权、森林防火、畜禽治理、环保等工作。
(6)民政民生( 10分,由社会保障组考核)
包括:低保、五保、社保、医保、危房改造、退伍军人优抚、敬老院、其他民生工作等。
(7)国土规划(10分,由综合执法队考核)
包括:空心房整治、控建拆违、村民规范建房、国土规划、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禁炮、禁拱门等。
(8)政法综治(10分,由综治维稳组考核)
包括:纠纷调处、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综治民调、信访处置等。
(9)村庄清洁行动(20分,由村庄清洁行动指挥部考核)
包括:做到地净、水清、村绿、房美、有序、风貌管控、村庄规划、保洁机制、养殖治理、移风易俗十个方面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及各村(社区)示范屋场建设。
(二)全体镇、村干部对各村工作民主测评(10分)
依据年底村级双述双评测评结果打分。
(三)各村党员组长对各村工作民主测评(10分)
依据年底村级双述双评测评结果打分。
(四)加分考核内容
1、重大活动加分。①重大专项检查顺利通过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②重要接待活动提供活动现场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考核单位:党政办、主管组线,各村及时上报资料)
2、特色工作加分。①受到国家、省、岳阳市通报表彰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②获得国家、省、岳阳市相关特色创建的凭文件或公示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考核单位:党政办)
3、重点工程建设加分。村级在市级重大工程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市级高度肯定的在年终考评中适当加分。(考核单位: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六、考核结果运用
测评和工作考核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七、对取消奖励、评先评优评比资格的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比资格。
1、单项工作在上级各项检查中出现问题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2、安全生产出现重大事故,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
3、发生涉农恶性案件或因工作不作为导致重大群体性越
级上访事件,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