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镇2018年度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汨罗镇   日期:2018-10-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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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镇2018年度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是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省政府专项督办的重点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着力解决我镇垸内沟渠塘坝淤塞严重、排灌不畅、水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特制定汨罗镇2018年度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按年实施、长效管护”的思路,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对我镇垸内2018年实施计划内的沟渠塘坝全进行面实施清淤疏浚,实现“活水”、“清水”、“蓄水”目标,有效提高汨罗镇境内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促进汨罗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任务指标。汨罗镇2018年度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计划(详见任务分解表)

2、质量标准。本次专项行动以沟渠疏浚、塘坝清淤为主要实施内容,并结合完成岸坡、相关建筑物整治,总的质量要求是“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淤泥离岸、环境同步”。

三、建设模式

1、组织领导。成立汨罗镇2018年度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郝光任组长,副镇长彭华、镇水利站站长胡雄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各村包联村干部为成员,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的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水利站,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2、责任主体。各村为本镇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责任主体,各村行政一把手对本镇沟渠塘坝清淤疏浚行动负总责,与镇人民政府签订承诺书,保证如期如质如量完成计划任务,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发动、建设管理、技术服务等项工作。各村包联村干部为项目村沟渠塘坝清澈疏浚专项行动负责人。

3、项目实施。项目原则上按照湘政办发〔2014〕33号文件《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建设管理、监督检查、质量巡查工作组负责对全市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进行日常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巡查。

5、建后管护。工程建设完成后,各村结合河长制推行、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出台专门文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专项经费,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沟渠塘坝的建后管护制度,确保长久发效发挥。

6、宣传发动。镇、乡、村层层召开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层层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村广播电视台力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7、奖励标准。对纳入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疏浚行动实施计划的大中型沟渠、塘坝,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模式进行奖,2019年2月省考核验收后进行奖补。

对纳入实施计划方案的小、微型渠道及小型塘坝,无奖补但必须由各村自行筹措资金、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完成清淤疏浚任务,一并纳入验收。

对经省市验收不符合大中型沟渠塘坝规模标准的,一律取消该渠道、塘坝奖补资格,所有建设资金由村自筹解决。

四、进度安排

1、开工准备。10月初构组建、方案计划编制下达、宣传发动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2、项目实施。10月份全面开工建设,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3、验收考核。2019年1月底,完成县级初步验收,同步做好省市验收准备,2019年2月底,完成市级考核,2019年3月底完成省级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和拨付奖补资金。

五、工作制度

1.开工报告制。每个工程开工前,各村按统一表格,填报工程概况、施工节点安排、淤泥处理方式、资金筹措方案、受益群众议事记录等相关内容,相关责任人员签字后报市审查备案、备查。

2、台账管理制。建立5套台账加强项目管理,即项目建设台账,登记每个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项目投资、时间进度安排等情况;责任台账,登记每处(口)塘坝、每条(段)沟渠明确镇级行政责任人、村级责任人、施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4个责任人情况;监督检查台账;质量巡查台账;农民“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台账。

3.项目公示制。各村要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全面公示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每一口山塘、每一段渠道都要在工程现场公示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投入情况、村级责任人、施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四个责任人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无异议。

4.痕迹管理制。各村、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开工准备、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宣传发动、项目验收、工程管护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安排专人,分门别类收集整理项目有关文件、文字、影像等方面资料、实物,建立专档,留住工作痕迹。

5.信息周报制。各村在每周二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沟渠疏浚、塘坝清淤行动进度报表和一周工作小结,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各村进度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度,确保专项行动整体高效推进。

6.考核量化制。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详细考核细则,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进度质量等各方面对各村沟渠塘坝清淤疏浚行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绩效考核安排直接挂钩。

7、责任追究制。对未完成大中小型沟渠塘坝清淤疏浚计划任务、质量标准不符合要求、工作不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除扣减、取消奖补资金外,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