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全镇“一盔一戴”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市整治办《关于印发<汨罗市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决定,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4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集镇道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快递、外卖、代驾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10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尚兵任组长,镇长黄明、副书记胡宁任副组长,联包村干部及各村(社区)总支书记、劝导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府406室,由仇政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25日前,组织政府干部、劝导员动员部署、开展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联合二中队、派出所对辖区内学校、工厂、企业、居民进行全面排查,驾乘人员签订《承诺书》联合执法,多措并举推进“戴帽工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0日前,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通稿、跟踪采访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执法服务网点、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社区)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楼宇电视、农村“大喇叭”等各种窗口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专群结合,动员机关、团体、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1、凝聚部门共治合力。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积极改善公交服务,削减摩电出行需求。
2、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广泛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 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3、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三)强化主体责任
1、突出重点行业。以快递、外卖、代驾等运营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建立行业记分管理制度,确保骑手规范佩戴头盔;对事故和违法多发的骑手,一律纳入“黑名单”,实行全行业禁入。
2、突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镇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3、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务必强化组织推进。各村(社区)要及时开展会议部署,搞好统筹,细化具体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成效。制订一个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每周不少于两次行动,每月有问题分析与工作小结。
(三)强化加强考核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等问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