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三组现场督察发现新市镇107国道沿线存在“散乱污”问题(湘环督岳交[2020]14号)
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三组现场督察发现新市镇107国道沿线存在“散乱污”问题(湘环督岳交[2020]1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新市镇107国道旁的小彭车行是彭其三废旧物资拆解场所(摩托车拆解),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在汨罗市新市镇团螺村3组建设废旧物资拆解利用项目(摩托车拆解),且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已投入生产。项目以废旧摩托车动力、轮胎、废铁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为收购、分选、人工拆解,主要产品为拆解后的废旧金属。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进行拆解作业,但现场有生产迹象。2020年11月4日上午,新市镇政府全域环境整治组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小彭车行--彭其三废旧物资拆解利用项目(摩托车拆解)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的领导进行了报告,汇报了现场的基本情况,请示立案调查,局领导表示同意。2020年11月4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向小彭车行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20]092号),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小彭车行隔壁的废铁回收站系汨罗市栗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利用自家场地建设厂房进行废旧汽车动力、废旧钢铁拆解加工。项目以废旧汽车动力、废旧钢铁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为收购、分选、人工加机械拆解、成品,主要产品为拆解后的废旧金属。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进行拆解作业,但现场有生产迹象。2020年11月3日上午,新市镇政府全域环境整治组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汨罗市栗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在汨罗市新市镇新利村15组建设废旧资源(废旧汽车动力、废旧钢铁等)拆解利用项目,且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项目已投入生产。当即执法人员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的领导进行了报告,汇报了现场的基本情况,请示立案调查,局领导表示同意。2020年11月4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向汨罗市栗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汨环改字[2020]090号),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经现场复查,小彭车行和栗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已全面整改到位。
现就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新市镇107国道沿线存在“散乱污”问题,进行公示销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5610001。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