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新市镇党建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市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亚江 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 田 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 达 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罗自荣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治国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
姜庆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 月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宏伟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徐紫然 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月同志兼任。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建工作统筹规划。
2.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指导和督促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了解实际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工作。
6.执行和落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新市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