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107国道新市段违章建筑的
通 告
为有效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镇品质,同时加强107国道新市段道路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管理条例》及《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管理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通告》(汨政告〔2011〕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107国道新市段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纵向从汨罗江新市大桥到新利村铜马桥与神鼎山镇交界处,横向从107国道路边至村民住宅正屋屋檐滴水处及107国道排水沟外延20米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符合107国道道路安全要求、不符合城镇建设风貌的钢架棚、围墙、广告牌等各类违章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整治时间: 9月1日至9月5日为路域整治宣传阶段;9月6日至9月10日为路域整治自拆阶段;9月11日后为路域整治强制执行阶段。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建的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停止建设,依法整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违法建设实施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广大干部群众应当主动监督、举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支持和配合拆违控违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如有不配合拆违整治行动的,将严格依纪问责,依法处理。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扰、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新市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