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新市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新市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由政府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构成。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市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市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441.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0.73万元,减少22.4%,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44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1.49万元,占1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44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35万元,占33.2%;项目支出2967.13万元,占6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41.4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0.73万元,减少22.4%,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3.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35万元,增长3.2%,主要是因为:1.工资普调及政府绩效奖励奖金的发放。2.住房公积金财政预算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9.49万元,占4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09万元,占3.7%;卫生健康(类)支出36.79万元,占1.3%;城乡社区(类)支出1107.43万元,占39.2%;农林水(类)支出243.76万元,占8.6%;住房保障(类)支出56.11元,占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5.83元,支出决算数为28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426.41万元,支出决算为67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8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9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3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
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
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4.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60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8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减少1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1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00个、来宾2900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市镇人民政府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7.8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61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17.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8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8.91万元,增长325.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万元,用于召开党员村级干部会议,人数2150人,内容为中心工作安排,党的路线方针;开支培训费1.5万元,用于开展村会计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财政业务知识,其他中心工作指导学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3.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1.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新市镇人民政府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7.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完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评价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7.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2022年度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617.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2年度0个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新市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新市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新市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5万元,执行数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由新市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镇长黄明担任指挥长,设置工程监督组与验收组、综合协调组。工程监督组与验收组负责组织施工及外包工程的监工,协调组负责施工环境协调保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协议内容要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居民居住周围环境卫生提质,减少疾病传播,确保居民身体健康、方便出行、满足居民日常的生产生活的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可以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新新市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工作的满意度。
新市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评价为优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新市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无。
新市镇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无。
新市社区规范建房区间道路硬化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