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时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弼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弼时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 攀
副组长:周 托、彭智峰、钟 艳
成 员:彭朝辉、周常青、徐敏睿、彭浩、陈伟、周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务服务中心,由彭朝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