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弼时镇消防救援队的通知
来源:弼时镇   日期:2021-03-0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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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弼时镇消防救援队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社会防火墙工程建设,增强我镇消防力量,提高农村消防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等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湖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弼时镇消防救援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人民政府成立以许超同志任队长,岑伟杰同志任副队长的消防救援队,刘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的弼时镇消防救援队,负责消防救援队组建协调与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二)掌握辖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三)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集体及公民财产损失。

(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五)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体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做好灭火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人员配备

消防救援队队员数量25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执勤地点

消防救援队设在弼时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共设值班室、备勤室、器材库等室。

附件:1.弼时镇消防救援队队员名单

2.弼时镇消防救援队器材配备一览表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附件1:

 

弼时镇志愿消防队队员名单

 

政  委:周弋峰

队  长:许  超

副队长:岑伟杰

办公室主任:刘  红

第一分队

队  长:李鸿辉

队  员:樊  岳、黎灵丹、周  帅、范志国、江  坤、彭肖贤、彭秋菊

第二分队

队  长:李  奇

队  员:刘  勇、刘领西、彭光耀、童  威、刘  红、

陈跃武、杨  博

第三分队

队  长:吴勇志

队  员:宋金平、舒蒲剑、徐  安、吴  炼、荀胜文、

戴宏伟

 

 

 

附件2

 

镇消防救援队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熟悉掌握消防器材分布情况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熟悉辖区内电源、水源、火源,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分布情况。

4、协助上级防火单位对本镇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检查。

5、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及时报告相关责任单位,采取可行措施开展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