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川山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川山坪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30-5870301。(地址:川山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4室)。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2023年初,我镇依据有关规定,完善了《川山坪镇机关管理制度》、《川山坪镇岗位责任制》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调整了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做到及时、如实公布《川山坪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开专栏》和《川山坪镇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将互联网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我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优化政务公开模式
一是设置专窗、展板。我们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窗、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公布权力清单,公布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期限、收费情况,便于服务对象随手查阅。二是提供资料进行展示。我们认真梳理、整理汇编政务公开信息资料,制作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10余类文件材料,对办事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二)细化政务公开板块
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能够充分体现出一个单位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也是面向公众服务的形象展示。我们紧紧把握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主阵地建设的思想意识,规范设置栏目。
一是设置信息专栏。在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重点开设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栏目。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2023年度,政府门户网站全网更新信息11条,其中政府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3条,工作动态1条,通知公告2条。以政府名义发布微信视频号16条。
三是完善信息反馈。积极做好市长信箱、12345热线、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的反馈公示。利用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大厅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评价,着力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
(三)实化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镇所有依申请公开申请都已经回复到位,群众满意度高。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审批签发流程,有效服务于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强化新媒体监管
2023年初我镇有微信视频号2个,已经成功注销1个账号,目前还有1个在使用,我们将随时对更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在群内通报抽查情况,确保了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信息推送及时,杜绝僵尸账号,考核信息内容,促进信息公开提质。
(五)深化政务数据融合
加强政务公开窗口与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热线知识库、政府网站等信息互联共享,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推送发到政府信息网、12345政务热线库实现各类信息汇集,探索主动推送、精准推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法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7 |
18 |
2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员变动频率较高,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公开重点,督促、指导全市各部门编制完善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多种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社会知晓率。
2、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和效能评价体系,协调监督依申请公开工单处理。
3、健全和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
4、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紧扣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栏目更新有序、内容规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打造全链条政务公开媒介,方便公众查阅和参与。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与公开深度,围绕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