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1日在川山坪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川山坪镇财政所长 张 铸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川山坪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财政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幅放缓的双重困难,一方面,认真测算分析收入来源,找准新的财源增长点,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强化预算执行,规范镇村两级财政支出,严格执行镇人大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圆满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2023年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全镇财政总收入3449.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01万
元,非税收入250.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775万元,其他收入323万元。
二、2023年财政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总支出3449.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844.52万元,比上年预算885.5万元,减少4.6 %(其中,人大事务支出14万元,政府事务支出750.52万元,共产党事务支出50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0万元(统战、宣传、公共经费支出2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67万元,比上年预算144.6万元,增长15.5 %(其中,安全生产127万元,司法6万元(普法考试),政法12万,禁毒8万元,综治维稳8万元,信访3万元,纪委3万元);
3、文教卫事业支出193.6万元,比上年预算239.8万元减少19%,其中教育事业支出12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支出17.5万元,医疗保险支出8.3万元);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8.1万元(含民政支出)(其中,民政支出67.3万,退役军人事务支出18.8万,就业创业服务等42万元);
5、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支出317.28万元,比上年预算305.4万元增长3.9%;(其中,污水处理支出225万元,厕所革命专项经费支出48.68万元,宅基地改革及规范村民建房专项支出43.6万元);
6、党建事业支出7.5万元;
7、扶贫支出511.8万元(含易地搬迁25.8万元,产业扶贫305万元,基础设施181万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1050万元,比上年预算963万元增加
9%;(其中,村级运转经费支出130万元(退休村干工资和补差),水利建设支出131万元,防汛抗旱支出20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支出48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84万元);
9、人大政协事业支出8万元;
10、债务利息支出40万元;
11、城乡环境(生活垃圾收集、绿化养护费支出)180万元;
12、征兵及民兵训练经费支出2万元。
三、预算结存情况
财政支出共完成3449.8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基本平衡,收支相抵后无结余。
四、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汨罗市财政体制,结合本镇实际,对今年财政预算作出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
2024年一般预算收入1098万元,财政总收入3650.8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及返还收入、专项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镇2024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650.8万元。比2023年决算支出增加预算201万,主要原因是抽水储能的正式启动,推进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预算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844.52万元,比上年预算885.5万元减少(其中,人大事务支出14万元;政府事务支出750.52万元;共产党事务支出50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统战、宣传、公共经费支出2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67万元,比上年预算144.6万元增加,(其中,安全生产127万元,司法6万元(普法考试),政法12万,禁毒8万元,综治维稳8万元,信访3万元,纪委3万元;)
3、文教卫事业支出193.6万元,比上年239.8万元减少,其中教育事业支出12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万元;(其中:计划生育支出:17.5万元;医疗保险支出8.3万元);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8.1万元(含民政支出);(含:民政支出67.3万、退役军人事务支出18.8万、就业创业服务等42万)
5、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支出317.28万元,与上年预算305.4万元增长3.9%;(其中:污水处理支出:225万元;厕所革命专项经费支出:48.68万元;宅基地改革及规范村民建房专项支出:43.6万元)。
6、党建事业支出7.5万元;
7、扶贫支出611.8万元(含易地搬迁25.8万元,产业扶贫305万元,基础设施281万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10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村级运转经费支出:130万元(退休村干工资和补差);水利建设支出:131万元;防汛抗旱支出:20万元;农村道路建设支出:48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84万元);
9、人大政协事业支出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0、债务利息支出40万元;
11、城乡环境支出(基础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绿化养护费支出)281万元;
12、征兵及民兵训练经费支出2万元。
五、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找准新的财源增长点。一是紧紧围绕2024年财政预算任务,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从调整产业结构入手,推动农业产业化,为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认真测算分析收入数据,找准新的财源增长点,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
(二)强化支出管理,确保全年收支平衡。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厉控制超预算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削减非民生保障类支出;二是要遵循“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控无资金安排的项目。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项目实施结果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考核。
(三)严控债务管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不违规新增政府债务;二是多途径筹集资金和采取有效化债方式,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减轻预算安排偿债支出压力,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一是制定年度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计划,将日常检查、单位内控制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单位财务指导和民生扶贫领域资金的监督;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和自行评价项目实施;三是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监测平台,规范账务处理、监督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四是完善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防范财政资金违规支付;五是强化作风建设,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依法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川山更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