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政发〔2021〕16号
关于印发《川山坪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川山坪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川山坪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确保全镇安全大局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并结合汨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迎接庆党100周年“百日安全无事故”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4月26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国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全力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的工作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
动,针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烟花爆竹、有限空间、特种设备、学校和学生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镇辖区内高坊加油站、三姊加油站、川山加油站、宏图加油站、芭蕉加油站、三姊气站、川山气站、罗旺气体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
2、非煤矿山: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深化采空区治理,着力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条件差、多头多面作业、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管理层级多、现场管理混乱等顽瘴痼疾,
严厉打击未批先建、以建代采、超许可能力范围生产、超层
越界开采等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3、消防安全:突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农家乐、民宿客栈、快递驿站等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村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燝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道路交通:深刻吸取今年“2.21”、“3.25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督促排查治理“人、车、路、企、政”安全隐患,强化“全周期管理”,打好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攻坚战”;聚焦乡村交通安全短板,加强省道210修路期间集镇道路通行秩序,加强对矿山麻石运输车辆的引导,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工程建设:突出云湖项目、抽水蓄能、政府公租房、燕塘加油站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督促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
6、烟花爆竹:突出重点时段,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高坊集镇、川山集镇、三姊集镇、燕塘村与望城区交界处商店、出租房、封闭式院落、废旧闲置厂房等重点场所,严防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严防外地流入非法生产经营。
7、有限空间:对有限空间进一步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督促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建立健全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落实“先通凤、后检测、再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8、特种设备: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麻石加工企业起重机和叉车、燕塘村户外滑翔伞基地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等。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9、学校和学生安全: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同时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6日-5月5日)。部署全面启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行动阶段(5月6日-7月20日)。按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重点任务和重点检查内容,集中人力、集中宣传、集中整治、集中执法、集中打击,确保工作落到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21日-8月3日)。总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教训,查摆问题,积极探索强化、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推动“百日攻坚”行动责任和工作落实。
2、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明确自身职责,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整合资源,通力合作,确保辖区内或职责范围内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收到实效。
3、强化监管执法。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力“打非治违”,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4、强化警示教育。各单位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横幅、宣传栏等多种形势,广泛深入宣传“百日攻坚”行动,要突出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特别要强化警示教育,决不能把事故当故事听,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召开约谈会或警示教育会、通报重大隐患案例等形式,形成警示震慑;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