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2211/2022-2014639 发布机构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8-12 公开日期 2022-08-1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1年度桃林寺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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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桃林寺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林寺镇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6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文化和事业发展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工作专、水利工作站、司法所、政府服务中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林寺镇人民政府下设5个二级机构,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执发大队。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21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2.24万元,减少5.4%,主要是因为主要原因是1.人员异动和退休,住房公积金财政预算基数相对应减少,2.人员异动和退休,养老金,职业年金都相应减少,3.人员异动和退休,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2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1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1万元,占38%;项目支出2590.2万元,占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1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决算减少242.24万元,减少5.4%,主要原因是1.人员异动和退休,住房公积金财政预算基数相对应减少,2.人员异动和退休,养老金,职业年金都相应减少,3.人员异动和退休,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2.24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人员异动和退休,住房公积金财政预算基数相对应减少,2.人员异动和退休,养老金、职业年金都相应减少,3.人员异动和退休,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2.61万元,占6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6.5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28万元、占0.0008%;卫生健康支出(类)48.68万元、占1.4%;节能环保支出(类)275.10万元、8.2%;城乡社区支出(类)13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类)897.38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类)55.35万元、占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支出具体数据分别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586.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6.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1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3.农业农村(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4.农业农村(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5.农业农村(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6.农业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初预算数为7.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7.农业农村(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5.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其他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38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借款利息、对企事业单位的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压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5万元,减少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经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5个、来宾1750人次,主要是主要是日常工作检查、招商引资、防汛抗旱、贫困户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桃林寺镇人民政府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8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9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决算书大于预算数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4.24万元增加263.1万元,增加311%。主要原因是:原因是防汛抗旱、疫情防控开支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万元,用于召开人大会议、环境整治、三级干部会议等,人数2100人,内容为内容为年初经济工作、宅基地改革、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或其他事项等;开支培训费7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网格化、宅基地改革、疫情防控等培训,人数700多人次,内容为村干部网格化操作、就业培训、宅基地改革、新农合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94.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4.4万元。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达到预期效果、所产生效益明显。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三新村瓜蒌产业、东塘社区河道清淤、景园猪场整体搬迁3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部门或村,资金支出合力规范、手续完善、达到预期效果,产生整体效应。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三新村瓜蒌产业、东塘社区河道清运和景园猪场整体搬迁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3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执行数为894.4万元,完成预算的894.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到位率准时;二是产生效益明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台账建立不及时;二是部分资金小额材料现金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台账建立;二是今后资金支付必须银行转账,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满意度。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三新村瓜蒌产业位于新华片区,预计投资16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8万元,种植瓜类510亩,带动脱贫户就业45人。2.东塘社区桃林河段清淤、护坡等,全长4.5公里,带动脱贫户增加收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农田灌溉面积500多亩。3.湖南景园猪场整体搬迁,位于江北村境内,面积2万多平方米,前期投入5000多万元,因对环境和饮用水产生严重影响,上级部门要求整体搬迁。通过论述论证,实行整体迁移,迁移后,群众满意度达100%,人居环境、饮用水、空气得到高质保障。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我部门对三新村、东塘社区、景园猪场上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三新村瓜蒌产业、东塘社区桃林河段清淤两个项目进行了公开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公示,群众对村级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账务清楚,手续完善,合理合法。三新村、东塘社区、景园猪场三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分别为95分,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1年度桃林寺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