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4/2024-2223492 发布机构 桃林寺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8-28 公开日期 2024-08-2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桃林寺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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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根据《湖南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持续深化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整治对象:包括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内的列入村集体经济统计的共18个村(社区)。

  (二)整治范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村级财务监管不严问题。全面排查多头、私设村级资金账户;村集体财务收支记账不规范,集体资产、资金不纳入账内核算;未实行账目分类管理;新旧会计制度未及时衔接,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核算现金账、财产账、往来账不严,原始票据不全,串户记账、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坐收坐支;违背账务处理程序,不按时记账、结账、对账,会计凭证与账簿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等问题。突出整治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侵吞、挪用、截留、套取、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问题,持续整改制度执行不严、违规报账开支、财务监管不力、账套核算错误等导致集体资金流失、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及农民合法权益问题,从源头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重点对乡村振兴资金支持的项目、利用共享贷发展村集体经济入资入股、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兴办公司的资产负债、收益,核查监管到位,对去年以来暴露的白条入账、大额现金交易、坐收坐支等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整改规范到位。

  (二)整治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整治低价发包、面积不实、期限过长、暗箱操作等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问题,查摆整治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明显违背合同法的问题合同。重点纠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长期发包、低出租、未经民主程序、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未签订书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搞暗箱操作、损公肥私,利用不规范合同违法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发包工程项目等行为。重点整治去年未整改到位的集体经济合同问题,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完善村级产权交易室建设,落实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全面登记入产权交易系统,杜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的问题。

  (三)整治村级违规举债问题。全面排查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行为;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重点整治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债权债务不入账;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呆账处理;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垫交本应由农户自行承担费用等问题。指导各地完善村级债务管控制度,加强债务“出入口”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严控新增债务。健全债权债务审批程序,清理回收村级债权,开展债务定期监测,制定债务化解措施,以增效减债、节支控债、增收还债、变现偿债、帮扶消债、严防新债等“组合拳”方式,化解债务存量,遏制债务增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综合实力。

  三、实施步骤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月底前完成)。市委市政府牵头抓总,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纳入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各村要及时部署,结合实际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对财政监管、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和村级化债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分类督导阶段(3月底前完成)。开展创新性工作专题调研督导,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将对有创新有成效的村开展调研督导,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

  (三)深化整治阶段(6月26日前完成)。经管站牵头协同财政所、农业组、乡村振兴组等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着力解决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反复发生、屡禁难绝的问题,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村级债务化解防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等制度体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督查抽查阶段(8月15日前完成)。整治期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将开展实地督查。重点督查村级财务监管不严、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村级债务把控不严等问题。对整治工作走过场、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追责问责,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实地督查,对村(社区)实行全覆盖。

  (五)总结提升阶段(11月21日前完成)。各村要系统归纳梳理整治工作情况及成效,形成总结报送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镇级汇总报汨罗。各村要汇总2022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形成的监管监督工作机制,由市级编印管理制度汇编报市,市级将汇总编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村要继续完善相应工作机构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配强工作专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日常调度,深入宣传培训,提升整治能力,做到组织实施到位、问题清查到位、限期整改到位。镇、村两级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村级报账员等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水平。

  (二)着力部门协同。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问题共商、同题共答工作机制,定期对”三资”整治问题进行研判与会商,跟踪整治工作进度。及时移交重要线索,强化警示威慑示范,形成部门协作、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镇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政策和业务指导,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诉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明查暗访,掌握整治进度,摸清整治实况,坚持压茬推进,定期上报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和整治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村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