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寺镇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室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桃林寺镇政府   日期:2022-02-2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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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政发〔2022〕4号

 

关于印发《桃林寺镇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室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岁末年初、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多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岳阳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和汨罗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坚决制“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现将《桃林寺镇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桃林寺镇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室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两手抓”,生产安全事故与非安全生产事故“两手防”,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火灾事故预防和一氧化碳中毒室息的特点规律,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织密织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打通安全防范“最后一公里”,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向好。

二、整治时间

1月4日至3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老旧居民住宅小区、农家乐、沿街门店、生产加工作坊、小洗浴小旅馆等小经营场所、商住“多合一”场所、仓储场所(快递、物流)以及使用燃煤取暖做饭的幼儿中小学宿含、出租房、养老院及其他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和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室息事故多发场所。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任务,扎实推进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1)结合实际,每家每户张贴一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科普须知。(2)组织党员、组长下沉到户,开展“敲门行动”,进行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警示教育、提示性宣传。(3)各村要通过微信、QQ群每天至少一次信息提醒。(4)要高度重视出租屋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承租人燃气使用的安全宣传。(5)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辖区红白喜事场所的烧煤烧炭取暖现象,安排专人上门提醒,避免意外发生。(6)各村(社区)要召开安全专题会,面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安全宣传,并于1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至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7)认真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情况摸排,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填报好摸排表,电子档于1月10日17时前上报王融峰处。

应急管理站:对辖区内工贸企业、相关单位的“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

食安办:对辖区内的学校及餐饮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

派出所、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执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各村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配备,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预防火灾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二)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1月21日-3月25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逐户、逐点检查,列出整治重点单位(用户),建立台账,落实定人定责和对口管理措施,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线路老化、空间密闭、出口不畅等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沿街门店违规住人、不安全取暖、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确保隐患治理全方位、全覆盖。

(三)总结讲评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各存、各部门单位要客观归纳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202年3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镇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周密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进一步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针对性、有效性措施,扎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迅速行动,报抓落实。各村、各部门单位要迅速开展节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和巡查频次,切实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党员、组长,对螺孤独老人和返乡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提示提醒群众在使用煤炭(包括环保炭、机制炭)取暖和熏制腊制品过程中做好防火与防一氧化中毒措施。派出所、应急管理站要积极开展对“多合一”门店、群租房、小歌厅、小旅馆等场所和老旧居民小区排查检查工作,淘不安全和老化用电用气取暖器具。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镇纪委、镇应急站将对各村、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对行动退级、敷衍了事、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生“小火亡人”或一氧化碳中毒室息亡人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