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寺镇2018年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
及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镇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整治工作,结合相关文件精神与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村民建房的文件精神抓落实,按照“规划先行、先批后建、按图建房、奖惩并举”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引导集中建房、控制分散建房、推进按图建房、打击违规建房”四个关键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打击违法乱建现象,使桃林寺镇成为一个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环境优雅、文化氛围深厚的美丽乡村。
二、 目标任务
根据市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总目标,结合本镇实际工作思路,着力打造规划布局优美、配套服务完善、庭院美化亮化、环境整治达标、文明新风盛行的宜居乡村、生态乡村、文化乡村、活力乡村,重点建设好高丰村、江北村、东塘村、三新村、同心村、五柱村六个集中点建设,达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果,努力实现“四个全覆盖”,力争做到“两个一百”。具体目标是:
(一) 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规划全覆盖,镇政府做好全镇的长远规划,所有村庄全部编制简易规划,两者相协调统一布局。二是机构全覆盖。镇设规划村民建房办公室,村设村民建房理事会,村、组设信息联络员,明确职责与权力,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制度全覆盖。全面执行“三鼓励”、“四禁止”、“五有”、“五到场”(“三鼓励”: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鼓励开展村庄整治;“四禁止”: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五有”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绿化美化;“五到场”:选址到场、放样到场、开基到场、建设中到场、验收到场)。四是工作全覆盖。所有村民新建房,包括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让、拆迁集中安置等,都要按照规范村民建房要求进行。
(二) 全面引导集中建房。搞好六个集中建房点示范工作,2018年7月1日前完成高丰村集中点建设,2019年相续完成江北村、东塘村、三新村、同心村、五柱村五个集中点建设工作,集中点做到三通(通水、通电、通路),做到美化、亮化、绿化,要建好小超市、小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
(三) 推进村庄整治试点。力争将废旧空心房处置率100%、危房改造率100%;道路两侧、居民周边空坪隙地全部绿化,合理安装路灯,建好垃圾放置处,改水改厕,美化环境。
(四) 严格控制分散建房。原则上停止五户以下分散建房,特殊情况需镇规划委员会开会表决通过后,主任签字负责。一是先批后建,所有村民建房都必须经规划、国土批准办证后方可动工建设。二是不得超面积建房,严格按图集建房,不按图建房不得办证,做违规建房进行依法依规拆除。
三、 工作重点
(一) 加快规划编制。以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科学定位,合理编制村庄简易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
(二) 完善示范图集。将市住建局设计院制成的图集复印成册下发到各村,镇服务大厅设服务窗口,建好打印终端,无偿向建房户提供示范图集,指导选用。
(三) 明确建房审批流程。要规范审批、监管、验收等工作流程;年初,各村上报年度拟建房情况,便于政府开展集中建房工作,对没有上报的建房户列入下一年度建房计划;
(四) 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要建立村级与村民小组信息管理员制度,实现情报实时掌控,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镇政府建立好动态巡查制度;开展好控建拆违专项行动,达到警示警醒作用。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规范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各相关单位为成员,明确一名副专抓,国土、规划、安监林业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党委书记和镇长每月必须调度一次,加强工作指导,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推进。
(二) 明确工作职责
镇人民政府作为负责主体,对规划审批、监管、控建拆违等工作全权负责,镇长是负责主体人,明确一名副专抓专管,设一名信息员负责材料收集与报表登统计工作。
镇规划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村庄规划,集中建房点的选址评估,办理建房户的规划许可证,积极参与村民建房用地选址、放线、竣工验收工作,参与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查处村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配合政府开展好控建拆违工作。
镇安监领导小组负责建房户建筑质量把关工作,积极参与村民建房用地选址、放线、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政府开展好控建拆违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把关审核涉及农用地转用资料报批,积极参与村民建房用地选址、放线、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查处村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视情况依法依规上报镇人民政府与市国土部门,配合政府开展好控建拆违工作。
林业站负责对占用林地的建房户进行管理,对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林地的进行查处,视情况依法依规上报镇人民政府与上级林业部门,配合政府开展好控建拆违工作。
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建房初审、发现、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村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指定一名专门负责人协调政府、国土、规划部门办好建房用地报批与宣传引导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电力、扶贫、三项整治办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三)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会议讨论、学习培训、资料发放等多种途径,采取简报、标语、横幅等各种宣传方法,引导村民规范建房,建立镇村级规范村民建房微信群,实时上传上级文件精神。
(四)确保财政资金保障投入。镇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行保障、宣传资料的采购、人员的奖励。严格执行上级集中建房的奖励政策。
(五) 开展好讲评与评比工作。每月对各村建房情况进行讲评,结合绩效考核进行排名打分,进行奖勤罚懒,责任到人,推进村民规范建房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