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寺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抓手,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盯住关键要害和薄弱环节,聚焦突出问题,较真碰硬政治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镇脱贫攻坚任务,为建设“生态、秀美、和谐桃林”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本地的不同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交上作风建设优秀答卷。二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扶贫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直面矛盾,添补措施,精准施策,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镇脱贫攻坚见成效。
二、治理内容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开展“三大专项整治”。
(一)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3、在扶贫项目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在项目建设中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4、在扶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5、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
6、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拨付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7、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
8、扶贫领域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干扰考核,欺上瞒下等问题。
2、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
3、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或推进缓慢等问题。
4、该整合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按要求整合,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影响的问题。
5、制定政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切合实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问题。
6、办事拖沓,审批繁琐,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7、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的问题。
8、扶贫领域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
1、各村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2、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申报验收不严格、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脱贫验收走过场,借机违规收费、侵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对职责范围内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
3、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四)考核监督方面的问题
1、考核评估不敢较真碰硬,做老好人;干扰考核、应付考核,甚至弄虚作假。
2、督查巡查没有坚持问题导向,蜻蜓点水、避重就轻,讲成绩多、点问题少。
3、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上旬)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4月—5月)
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6月至9月)
整改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报市扶贫办。
(四)常态治理阶段(2018年10月起)
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干部培训力度,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把“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干部能力素质、资金项目使用监管、精准退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强化干部驻村管理,提升驻村干部能力水平,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建设一支懂政策、会帮扶、作风强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提升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功能,为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
(五)强化资金监管。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桃林寺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陶文轩同志任政委,镇长黎安福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吴开跃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扶贫办、镇纪委、财政所等按照责任分工抓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镇纪委将定期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办,由镇纪委直接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镇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三)严肃监督问责。镇纪委建立举报追查制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