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寺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编写   日期:2018-03-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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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林寺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岳阳和汨罗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村干部绩效考核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日常考核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村级服务平台坐班、值班情况登记、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主要以年底各村重点工作排名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镇党委、政府每半年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一次工作总结讲评。

二、考核细则

1、村主职干部请假1天以上的,要向联村干部报批,3天以上的,要向镇党委书记报批;其余村干部3天以下向村总支书记报批,3天以上向联村干部报批。如未履行相应的请假报批手续,每次扣个人绩效工资50元。导致工作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汛、特护等重要时期,一律不得请假。

2、村干部请假,除病假等特殊情况外,全年累计不得请假超过30天,否则扣除年度个人全部绩效工资;连续请假1个月未上班的,暂停村干部职务,由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仍不改正的,停发工资,视情形采取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

3、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因村干部个人原因导致逾期完成的,每逾期1次扣该村绩效工资100元。此项工作由部署该项工作的负责干部将情况及时通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备案。

4、村干部应认真遵守坐班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坐班制度按时到村部坐班。带头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并做好坐班情况登记。镇纪委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发现一次无故未到岗情况,扣除个人绩效工资20元。

5、镇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和培训,一般实行微信群发或电话通知的办法,每个村干部需保持通讯畅通。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还要做好笔记。迟到或早退一次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2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此项工作以每次会议签到和点名为准进行记录,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备案。

6、村干部对灾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联村干部或者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及时(本村范围20分钟内,本镇范围30分钟内,汨罗市范围1小时内)赶到现场,否则每次扣村总支书记绩效工资500元。对因值班不到位、工作失职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每次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元,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凡代表乡镇接受上级检查或验收的村,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出现问题被扣分或通报批评的,按照省、市、县三级分别相应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0、500、300元。

8、村干部应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关心群众,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到汨罗一次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元,到岳阳一次扣除200元,到省以上一次扣除1000元。

9、村干部应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凡发生森林火灾,并被上级相关部门记录在案的,每次扣该村绩效工资1000元。

10、年底综治民调、空心房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基层党建、计划生育、“树新风、治陋习”等各项重要工作排名中,每项工作排名前1、2、3的,分别奖励该村绩效工资1000、800、500元,排名倒数1、2、3的,分别扣除该村绩效工资1000、800、500元,其余排名的村不奖也不扣。

11、对村干部个人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扣除年度全部绩效工资:

①政治素质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②不能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的;

③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总支书记和负责的村干部;

④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到治安处罚的;

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镇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⑥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

⑦有以权谋私、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本年度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⑧有群众越级上访,并造成非访的,除扣除责任人绩效工资外,年底不得评先评优。

三、考核结果运用

村干部每人每年从工资中提取5000元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工资的发放直接挂钩。同时,考核结果还将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办法由中共桃林寺镇委员会、桃林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桃林寺镇委员会

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