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罗江镇“最美女性”的通知
来源:罗江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0-06-2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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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江镇委员会

罗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评选表彰罗江镇“最美女性”的

通    知

 

各村、联校、卫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彰显妇联改革工作成效,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争创一流业绩,弘扬“四自”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半边天”的重要作用。罗江镇党委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罗江镇最美女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此次共评选表彰最美女性51名。

二、评选条件

评选活动面向全镇广大家庭和女性,通过集中力量发动群众,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让群众自己发现身边的美,传播身边的美。最美女性聚焦在平凡岗位忠于职守、默默奉献或勇于创新、敢于争先、乐于奉献的女农民、女党员、女基层干部等。

1、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女性;

2.在平凡岗位上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女性;

3.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生活,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的女性;

4.乐善好施,帮助别人的爱心人士;

5.敬老爱幼,家庭和谐的主心骨(好妻子、好媳妇、好母亲、好婆婆、好女儿)。

三、评选步骤

1.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即刻启动评选表彰工作,有序组织推进评选表彰工作进程,通过层层择优推选,确定候选人。要坚持创评结合,创新思路,丰富载体,发动群众踊跃推荐候选人,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创评活动。

2.听取意见。在确定候选人过程中,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推荐候选人3名,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其所在村征求意见,

 

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

3.审核确定。由镇党委政府审核确定最美女性候选人名单。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活动,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在全镇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2.严格评选标准。评选推荐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最美女性优秀典型。

3.注意事项。推荐对象需按类别填报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电子版照片(最美女性个人证件照1张、生活照1张),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镇妇联邮箱:841617178@qq.com。联系人:杨亮,电话:18390198699。

附件:

罗江镇最美女性推荐表

 

中共罗江镇委员会

罗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附件:

罗江镇最美女性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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