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江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罗江镇人民政府   日期:2018-09-1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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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政发[2018]79号

关于印发罗江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名村、部门单位:

《罗江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罗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罗江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韩长赋部长在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罗江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应急措施的实施。指挥部给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于法(镇长、主持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刘威(农业组长)

成员:廖德军、翁朝辉、毛卫明、康红军、毛桂忠、喻宪文、杨锦启、李理、毛会明、杨孟皇、翁昔元、毛凤如等,各联包村干部、镇动物防疫站全体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组办公室,由廖德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应急机制启动时具体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和组织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应急队伍:见附表)

二、部门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各尽其职,协同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农业组、农技推广站、动物防疫站;

(一) 召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二) 做好日常动物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对发生的疫情迅速作出全面评估。

(三) 及时掌握疫情,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相关区域,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四) 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猪的扑杀和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五) 对疫区、受威胁区生猪的生产及经营活动,进行紧急状态下的监督管理和检疫。

(六) 建立紧急免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配备防护用品、交通和通讯工具等。

(七) 拟定疫情处置所需资金的使用计划。

(八) 组织培训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人员和对疫区及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并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告工作。

财政所:确保防制动物疫情经费及时到位。

卫生院:对疫区与生猪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严防误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派出所:接《汨罗市公安机关参与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方案》,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维护好疫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武装部:做好民兵培训工作。积极支持我镇牲畜疫情防制工作。

三疫情应急反应

镇农业组动物防疫站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生猪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病例,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诊断,并及时采取病料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实验室诊断,经上级确诊为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后,立即召集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报告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收到上级疫情发布后,迅速启动指挥系统,召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布置防制疫病相关工作,并立即对疫点,受威胁区做出控制和扑灭疫情的决策;发布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生猪采取封锁、扑杀、销毁(无害化处理),消毒,限制生猪及其产品的流通等应急处理办法,迅速扑灭疫情;及时将疫情报告上级机关;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

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确保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建立镇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按疫苗、消毒药品及器械等。

(二)资金保障:财政所将防制重大动物疫病的资金纳入本年度预算,作为储备应急防疫物资,扑杀疫猪,疫情处理及控制经费。

(三)技术保障,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技术支持,同时加强镇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动物疫病监测诊断的手段,进一步提高镇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普宣传保障:由镇宣传部门、农业组、动物防疫站加强对动物疫病科普宣传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印。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村开展防制动物疫病的知识宣传。

五、其他事项

(一)本镇范围内人事生猪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规定,执行市、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采取的措施。

(二)对违反本预案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及其疑似疫病的防治工作。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罗江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队伍名单

职  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队长

刘威

农业组长

13762770607

副队长

廖德军

动物防疫站

18974098822

仇军

武装部长

13787992028

吴卫东

财政所

13786006886

彭春晖

派出所

18873028000

黎应和

卫生院

13973035532

杨孟皇

农业组

防疫站

全体成员

18182014120

翁朝辉

13874075739

毛卫明

13469249608

杨锦启

18182034899

备注;政府其他干职工随时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