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江镇委员会
罗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罗江镇2022年人居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单位:
《罗江镇2022年人居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罗江镇委员会
罗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罗江镇2022年人居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工作,美化村庄环境,促进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长效机制,促使全镇人居环境明显好转,确保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二、责任机制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主体为各村,监督检查主体为罗江镇人民政府。
三、经费来源
(一)根据工作成效,按10元/人/年的考核资金标准对村级进行考核;(二)村级按15-30元/人/年的标准收取垃圾清运费,所收取资金必须进村账,实行专款专账专用,考核资金人数与垃圾清运费收缴人数成正比;(三)107国道、十古公路主干道(含集镇)卫生保洁由政府统筹管理。
四、工作要求
1、村级保洁员的配备与要求:①由村聘村用村管理,要用身体健康,年龄65岁以下,热心服务群众,服从村级安排的人员担任。②保洁员由各村实行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将村级区域划分为若干区域,明确保洁员负责的区域,明确责任,实行常态化保洁。③保洁员除卫生保洁外,发现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垃圾桶满未拖等情况有责任报告村级处理,要服从村级集体调派,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员工作。④各村为聘用的保洁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聘用合同和购买意外险凭证报政府备案;⑤确保保洁员工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⑥广泛发动党员骨干、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投身到环卫保洁中来。
2、村级大面管理:村级大面卫生保洁由村级自行统筹安排,垃圾清运由第三方公司到点收集,其工作要求:清运频率不得低于每三天一次。主干道及公共场所要求整洁有序,路肩、水沟无白色显眼垃圾,无明显黑臭水体,禁止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引导居民垃圾分类、按点投放,家户房前屋后无白色显眼垃圾、水沟清澈、物件堆放有序,家畜家禽圈养到位;各垃圾收集点无散落垃圾,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不能超出桶缘。
3、公共区域管理:黄市、天井集镇、十古公路红花桥至政府段,不得摆放垃圾桶,要求垃圾不落地,安排专人收集垃圾,每日清扫和垃圾收集不低于2次。十古路公路清扫自路至两边住户屋檐边上范围内,要求每日至少清扫1次,垃圾较多须2次以上,路沿边上砂石每半月清扫一次。
集镇所在村要在日常保洁外,加强管理,确保沿路沿街门店货料摆放整齐,无出店经营、无乱堆乱放、无大件垃圾、无建筑垃圾,集镇电费、维修、平整、花坛保洁等事务所需资金由村级在集镇收取的卫生清运费中自行解决。
4、垃圾桶及投放点公共设施的管理
各村有责任维护好垃圾桶等公共财产,除各村安置固定垃圾收集点所缺垃圾桶由政府配齐外,其它保管、购买、换桶、投放点设施维护维修等均由各村自行在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中列支解决。
5、关于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的要求
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户外焚烧行为,要强化教育,让禁烧行动深入人心。各村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及时处置,情节严重报公安机关处理,镇级每发现一个火点,及时通报各村处置,并将情况纳入当月考核中。
6、非日常保洁之外的上级要求的整改,根据实际要求,由镇人居环境办制定方案报主职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村共同实施,如遇现场点检查安排,各村要安排专人和保洁员配合实施,完成好上级任务。
五、目标考核及奖罚措施
镇人居环境办对各村每周一督查,每月一考评,镇级考评结果将结合省、岳阳、汨罗各级督查结果按百分制进行每月一次评分排名,亮点特色给予1-5分加分并适时将情况通报至相关工作群,全年累计评分形成年度综合考评结果,每季度实行一次讲评,倒数一、二、三名将由镇主职领导约谈总支书记和分管负责人。
对在各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在镇级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罚20元/次/点,镇级月考评中查到的问题罚50元/次/点,在市级以上督查中通报的问题罚款200元/次/点,重复问题加倍处罚,罚款资金从考核资金中扣除;对各级督查和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由镇人居环境办对村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人居环境办实施整改,整改资金从村级考核资金中扣除,资金如有不够,差额部分从村级招商引资过账资金中扣除,如在上级检查中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一票否决或重点解剖的,扣除该村全年考评资金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