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发[2021]16号
关于印发《罗江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根据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2021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汨办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罗江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罗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罗江镇2021年度粮食生产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镇粮食生产,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市粮食生产工作“扩面、增产、优质、提效”的工作要求,以发展早稻生产为重点,提升我镇双季稻覆盖率,实现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今年全镇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任务面积18000亩,早稻任务面积57000亩,重点推广双季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成立罗江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闵庆丰同志担任组长,镇长李选辉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政协联络办主任周长城同志担任副组长,全体党政负责干部、联包村干部、农业组全体成员及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各村要对粮食生产工作提高重视,党支部要讲政治,迅速行动,落实精神。尤其是党员骨干,要发挥模范作用,要不遗余力地解决村级实际问题。
2、在镇政府召开的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各村要召开粮食生产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会议,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大户会议,传达有关粮食生产会议精神,动员种植双季稻。
3、各村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群、贴标语、挂横幅等手段,印发技术资料到户,广泛宣传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和大力发展种植双季稻在粮食生产中的重要意义,将镇粮食生产相关工作方案和惠农政策宣传到组到户到人。
(三)落实措施,提高生产管理
1、严守耕地红线。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建立补贴发放方式与耕地保护挂钩机制,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停发抛荒耕地惠农补贴;对连续抛荒3亩以上的,启动对村总支书记的问责程序。
2、强化基础设施。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管护和建设,继续推动冬春修水利百千万工程,确保灌溉畅通增加有效面积,提高旱涝保收能力,提高产能。
3、落实惠农政策。各村应落实好惠农政策,积极向农户宣讲,促进农户种植双季稻积极性。惠农补贴发放按实际双季稻种植情况进行发放。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助:对连片育秧30亩以上按可抛栽大田面积60元/亩进行补助。机插机抛作业补助与集中育秧环节捆绑实施,对有序机抛、机插给予30元/亩补助,小型机抛给予20元/亩补助,按照早稻集中育秧核实面积进行资金核算拨付;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对30亩以上(上限为2000亩)水稻种植大户,给予早稻50元/亩、一季稻和晚稻20元/亩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对种粮农户给予每季25元/亩补贴;耕地地力补贴:按计税面积进行补贴,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给予175元/亩补贴,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稻给予105元/亩补贴(抛荒2年以上的面积不得补贴)。
4、加强科学管水。各村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管水方案,每处灌溉水源或灌溉设施都需安排专人管水。做到一把锄头放水,确保科学合理灌溉,不浪费水源。如按要求完成落实,政府按5000元每村进行补贴。
5、鼓励土地流转。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要求各村成立工作专班,做好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工作,鼓励种粮大户进行土地流转用于种植双季稻。对于集中流转土地用于种植双季稻的,镇政府奖励2元/亩到村。对于新增集中流转土地,用于种植双季稻的,镇政府奖励3元/亩到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优先在已流转农田实施,推荐合作社和流转大户作为实施项目主体。
6、培育新型主体。各村应积极建立完善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使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田托管形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培育种植规模在50-300亩之间的新型种粮主体,每培育新增一名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大户,奖励1000元每个到村。
7、推进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型主体的辐射带动和社会化服务作用,带动提升小农户生产现代化水平。支持开展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加大对实施代耕等全程托管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
四、严格奖惩
为全面完成我镇粮食生产工作任务,提高村级工作积极性,对按任务完成早稻种植面积的村,奖励5元/亩到村;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粮食生产任务面积没有完成的村,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连续抛荒3亩以上的村,按照有关规定对总支部书记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