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罗江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 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罗江镇人民政府   日期:2017-11-0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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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罗江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

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岳阳市党代会关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歪风盛行、“婚丧喜庆”中的陈规陋习屡见不鲜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参照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岳阳市《在农村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标准和要求,自2017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人情歪风和婚丧陋习得到遏止,实现“十无”:无占道乱搭拱门现象、无使用泡塑餐具现象、无燃放烟花鞭炮现象、无新建豪华坟墓现象、无封建迷信活动现象、无低级粗俗闹婚现象、无高噪声音扰民现象、无高价婚庆礼仪现象、无索收高额礼金现象、无宴席铺张浪费现象的目标,群众“人情负担”“婚丧负担”明显下降,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全面树立,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互促共进,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内容

1.婚事新办,倡导重情轻礼。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收彩礼(聘礼);反对肆意邀请,提倡仅邀请亲属参加婚礼或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反对豪华车队、上高档菜肴和烟酒,提倡简化仪式(婚庆装饰费用1000元以内,充气拱门不超过一个)、缩短时间(一天内办结),限制迎亲车辆(8辆以内)宴席桌数(各方单办200人以内,双方合办300人以内)、宴席标准(每桌600元以内);随礼金额(非直系亲属不超过100元)。反对燃放烟花鞭炮和使用一次性、泡塑餐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和电子鞭炮;反对低俗闹洞房、闹公公等行为,提倡开展文明健康的娱庆活动。

2.丧事简办,倡导厚养薄葬。反对打卦占卜、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治丧方式;反对以帮忙治丧之机向孝家索要财物、大操大办等,提倡简化仪式(送葬乐队不超过一支,充气拱门不超过一个)、缩短时间(3天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5天)、限制宴席标准(20桌,200人以内,每桌总价400元以内),随礼金额(非直系亲属不超过100元);反对燃放烟花鞭炮和使用一次性、泡塑餐具,提倡使用环保餐具和电子鞭炮;反对占用街道、公路等公用设施停放灵柩、搭设灵棚、游乡抬轿;反对滥建滥葬滥修和建豪华墓地,提倡火化安葬和集中连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等生态殡葬方式;反对烧纸焚香等野外用火行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

3.余事不办,倡导健康文明。除婚丧外的乔迁、寿诞、升学等其他事项,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属俭办聚会,且不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不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礼品礼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汨罗市罗江镇“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书记倪勇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于法任组长,人大主席吴利斌,政协联络办主任冯雄任副组长,干汉林,秦双,仇军,黄伦辉,陶吉松,许文峰,陈勇,周海林,曾先进,杨志国,吴卫东,彭春辉,刘威,邹喜成,周建辉,伏奇龙,李伟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各村、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村党总支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谋划、统筹部署。各村由党总支书记负总责,要组织和协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红白理事会相互配合,有效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6月下旬,镇党委召开专题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题部署,各村都要召开党员组长会,党委将组织罗江镇“治陋习,树新风”宣讲队,参加各村的党员组长会,宣讲队由退休的老干部,老教师,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同志组成,让他们将自己树新风的事例,周边典型的事迹,以及治陋习树新风的想法传递到各村各组,各位党员骨干。党政办要加强专项工作的全面宣传,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要进行跟踪报道,对先进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推广,对反面典型要随时曝光。各村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群、墙体彩绘、文艺活动、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对专项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村要按管理权限,将专项工作的内容纳入“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中,并组织本单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自觉参与专项工作,自觉管好自己和直系亲属。抵制人情歪风和婚丧陋习。

(三)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按照“三个提倡” “十无”的目标和要求,积极争创示范乡镇。各村要争创示范村;市级领导联点的镇、村和扶贫村要带头落实工作内容,率先成为示范单位。示范村要快速行动,对照本方案附件4中的创建目标要求和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出台内容全面、要求具体(如酒席桌数、随礼金额、请客范围、用车数量、丧葬时间等)的村规民约;要推举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热心服务、崇尚节俭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新乡贤等人士成立劝导队,组织群众自觉抵制婚丧陋习,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劝止违规操办行为。村“两委”干部和全体在家党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所有农户由全体在家党员包片,包户,负责各自所包户头的治陋习树新风宣讲工作,同时要积极劝导各自所包户头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还要负责当好各村劝导队的信息员。

(四)严格督查,严明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制定专门的考评细则。镇党委组建治陋习树新风督导队,由纪委牵头负责对各村,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每月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线路的方式对各村按照考核要求督查。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和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个人工作考核范围,加大考评分值权重。要将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秀美镇村”“秀美屋场”“秀美庭院”“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中,对出现严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评比对象,取消参评资格。镇党委将每村安排5000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各村红白理事会人员作开展。

年终对评达95分以上的村每个奖励1万元。鼓励各村利用村部、村小校舍等改建或另行选址新建村民活动中心用于集中操办婚丧事宜,依规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用于集中安葬。村民活动中心应添置桌椅、环保餐具、电子鞭炮等,供群众免费使用。凡达标的示范村,在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其他相关考评中予以倾斜或加分。

凡辖区内出现国家公职人员、村工作人员、党员及其直系亲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现象的村,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现信访举报2件以上(含2件)且查证属实的或者被督查发现3起以上(含3件)严重违反规定的村,当年不能参与示范村的评选;已评选为示范村的,取消资格。

同时,创新奖励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多元投入,采取命名、授牌等多种方式鼓励民营企业、非公组织、社会贤达等各界力量支持村民活动中心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参与“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   

(五)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各村通过座谈会、网络调查等形式,于2018年12月中旬对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征求群众对专项工作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对群众意见和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修订规章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红白理事会职责和履责方式,提升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专项工作从集中开展转向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