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印发《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县域警务办日常工作机制》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
现将《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域警务办日常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20日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域警务办
日常工作机制
根据大队《关于成立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为厘清职责、明确分工,确保大队县域警务办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对接机制
大队县域警务办负责对接岳阳交警支队、汨罗市局县域警务办、做好联络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县域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等两个专班,具体负责落实汨罗市局、岳阳交警支队部署的县域警务各项工作任务;大队县域警务办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与专班对接,落实专班工作安排,报送有关工作情况;专班和各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台账,全面客观记录工作情况。
二、会商机制
两个专班共同参与、有会商需要的综合性工作,由大队县域警务办报请周波教导员或委托何跃武、郑伟胜等两位执行主任,牵头组织会商。属于专班职责范围内的单项工作,由执行主任各自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会商。
三、调度机制
每月下旬,大队县域警务办召开调度会。会前,2个专班分别按条线进行工作调度,并报告执行主任。调度情况于每月23日前报大队县域警务办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报汨罗市局县域警务办。
四、报送机制
文件办理。上行文和总结汇报、经验材料由专班拟稿,报执行主任审核后,交大队县域警务办统稿呈批,以大队名义上报。下行文由2个专班按大队发文流程办理。重要材料、综合材料、经验材料呈报领导前,报总队办公室审核把关。
五、督导机制
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县域警务工作纳入大队政治、业务“双督察”工作内容。大队县域警务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并通报情况。专班要加强对成员单位工作的检查督导,加强工作交流,及时收集工作资料,及时反馈情况信息。
六、评价机制
大队县域警务办负责制定《2020年交警大队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并纳入大队年度绩效评估。大队县域警务工作落实情况已纳入岳阳市公安交警系统深化优秀警队建设评估内容,评估结果将作为队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