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园区企业厂容厂貌整治活动的
通 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市“三城同创”工作要求,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园区范围内企业的厂容厂貌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全面展示园区良好风貌,建设高品质园区。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8月27日--9月10日
二、整治范围:所有入园企业
三、工作班子:
该项工作由园区经济发展局牵头,园区财政局和公安分局配合,经济发展局局长周科田负总责。
四、工作安排:
园区以组安排工作人员到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根据各企业情况分别提出整改要求。
五、工作要求:
这次厂容厂貌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工作要求,是园区党工委所做的重要安排,各企业务必要全面配合,并根据现场指导人员的要求落实到位。届时,园区考核办将对各组开展工作情况、及各企业配合情况进行考核讲评。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