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关于成立新市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的通知
各部门、企业:
为妥善应对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新市工业园)(以下称园区)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机构,提高园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经研究决定成立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宋 辉 园区党工委书记、副主任
副总指挥:冯勇刚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惜春 园区纪工委书记
成 员:各局室主要负责人
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综合执法局,由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傅永革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徐才明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园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总指挥在接到事件发生企业的报警后,决定启动工业园环境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的相关部门(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经发投、公安分局、财政局、国土规划局、建设房产局、经济发展局等)做好应急准备,并负责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给予支援,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一)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调查、统计工业园区内危险物质和重点环境风险源,负责建设并维护工业园区危险物质和环境风险源等信息管理库;
(3)监督制定、审定工业园区内各企业的应急预案,要求企业针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制定完善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评估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来实施应急预案,以确保环境应急预案所需的各种资源(人、财、物)能够及时、迅速到达和供应;
(4)检查、监督工业园区内各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依据工业园区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建立(或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包括安全警戒疏散组、现场应急处置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保障组、事件侦查组、通讯联络组、专家咨询组、医疗救护组等;明确环境应急时各级人员和各专业救援队伍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以便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5)负责工业园区应急设施(备)(如堵漏器材、围堰、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和石灰等)的储备;检查、监督工业园区内各企业单位应急救援设施(备)的日常维护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6)负责组织预案的外部评审、审批与更新;
(7)定期组织工业园区内各企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在演练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培训,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工业园区有关危险物质特性、应急处置知识等的宣传材料;
(8)发动组织环境应急志愿救援组织,并制定与周围具有一定环境应急能力的大型企业、其他工业园区等的区域联防方案。汇总社会各种志愿援助组织以及区域联防组织的名称、电话、规模等;
(9)密切关注当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为环保部门做出正确的预测以及指挥中心科学安排救援行动提供依据;
(10)在事件发生时,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1)负责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状况,提供动态信息,经总指挥同意后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业园区各级领导报告事件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并负责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2)负责传达落实工业园区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关于应急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13)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4)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5)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6)接受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及总结。
(二)指挥中心及各组职责
总指挥:宋辉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向上级领导或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的一系列情况及请求外部救援机构支援,批注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副总指挥:冯勇刚、杨惜春
职责:协助总指挥副的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应急办公室:傅永革
职责:制定、审核园区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和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开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工作计划,对园区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应急管理队伍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园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数据库及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工作。下设事件侦查组、应急处理组、环境监测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安全警戒组、信息发布组、专家咨询组。
1、事件侦查组
组长:周科田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职责:负责第一时间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污染程度、伤亡程度、损失程度,并标定事件中心区、危险区及影响区的范围;事中监控和汇报事态发展,及时将事件影响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后调查事件影响的范围,并分析事故原因。
2、应急处置组
组长:徐才明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
职责: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直接和潜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判定,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制定清除污染物和减少环境污染影响的技术方案,并根据处置方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负责现场抢险,切断污染源、对泄露部位进行检修或者堵漏、转移或者收集泄露的污染物、清污除污等工程事项。
3、环境监测组
组长:徐才明
责任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
职责: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工作。
4、物资保障组
组长:陈敬林
责任部门:办公室
职责:负责调动环境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所需的人员、资金、通讯及交通处置工具、救护设备和应急物资等。
5、医疗救护组
组长:周科田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职责:负责救援伤员,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
6、通讯联络组
组长:何立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职责: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办报告现场事故信息,协调各专业组有关事宜;负责向周边单位及居民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负责通知是否进行撤离,撤离距离,撤离方向、撤离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注意事项;负责对内、外联络通讯录的修订更新。
7、安全警戒组
组长:刘光
责任部门:公安分局
职责:责在事故现场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合,指挥环境风险源现场人员撤离;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对事件波及到的其他人员和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并对周围物资转移。
8、信息发布组
组长:熊卓胜
责任部门:办公室
职责:按总指挥指示,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以及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件和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9、专家咨询组
组长:杨惜春
成员:环保局、环保厅、安监局、水利局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和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