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10-28
关于印发《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工业园   日期:2021-10-1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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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管发202116

 

关于印发《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区域内汨罗江、湄江河枯水期水质管控,有效削减园区流域范围内总磷污染,降低洞庭湖、长江流域总磷环境污染风险,根据《汨罗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要求以及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

                2021年9月30日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

 

根据汨罗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汨罗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要求,为降低汨罗江南渡国控断面总磷超标风险,有效削减园区流域范围内总磷污染,实现流域范围内特别防护期水质稳定向好,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特别防护期时间

2021年9月25日至2022年3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1.严格对照《汨罗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指出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与措施,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切实可行、整改高质高效,稳步改善园区地表水环境质量。

2.确保园区区域内汨罗江、湄江河(车对河)水质和园区雨水排口总磷浓度在0.1 mg/L以内,从而降低汨罗江南渡国控监测断面总磷超标风险。

三、工作重点

重点是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园区排水管网维护维修、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措施控制汨罗江水质总磷浓度,同时通过加强水质监测掌握园区雨水排放口以及区域内汨罗江、湄江河水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凡是能短时间内立行立改的,必须迅速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推进的,要科学安排、综合施策,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1.开展企业排查、摸底工作。

对园区内工业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根据园区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废水总磷污染重点排查企业清单,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核实企业环评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严格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生产废水中总磷指标是否能达标排放、是否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等,对其他企业重点排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管道是否按照要求纳管排放。

2.加强园区雨水排口及周边水质监测。

按照《汨罗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要求,对园区107大桥下工业园1号点、工业园湄江路雨水排口等两个监测断面排水的总磷指标进行定期监测,一旦发现数据异常(总磷浓度高于0.1mg/L),园区应立即开展污染溯源,根据污染溯源情况采取有针对性措施。

1)排口污染溯源如涉及到园区工业企业生产生活废水排放,则由园区下函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如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驻园区执法大队依法严肃查处;

2)排口污染溯源如涉及到新市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则由园区向新市镇政府发函告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截污或雨污分流改造;

3.加强园区排水管网巡查维护

加强对园区内工业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再生塑料清洗水排放及中水回用管网的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切实做好管网维护,发现管网跑冒滴漏等问题立即汇报,并尽快提出解决措施尽快维修。

4.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

加强对园区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水厂和中水处理及回用工程等两个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在特别防护期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两次),确保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数据能稳定上传。污水处理厂出现应急情况应立即向园区汇报并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

5.加强总磷污染控制项目实施力度

按照省生环委《2021年度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工程项目清单》任务要求,加快推进相关管网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削减总磷排放量,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6.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驻园区执法大队应加大对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有企业存在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利用雨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涉嫌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压实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通报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频繁的企业,一律公开曝光;对违法造成生态损害的案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园区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具体工作。由冯勇刚任组长,杨时军、徐才明、吴德军任副组长,虞立军、姜冬科、陈佳裔、欧阳云、范词、刘坤、陈思龙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时军任办公室主任。汨之源负责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以及园区排水管网维护维修,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园区区域内汨罗江、湄江河以及园区排口水质进行监督监管、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驻园区执法大队负责对园区涉水污染企业及企业污染源进行监督监管,园区环保管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协助上述部门对关联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园区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压实排查整治责任,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及时解决园区内水环境问题。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水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园区工作专班要定期对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进行督察,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企业进行通报。

3.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园区水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企业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保证环保设施和管理的资金投入,确保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分流处理,处理达标后按照要求纳管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整改问题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整改目标

主体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开展企业排查摸底工作

园区工业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根据园区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废水总磷污染重点排查企业清单,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核实企业环评提出的废处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严格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生产废水中总磷指标是否能达标排放、是否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等,对其他企业重点排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管道是否按照要求纳管排放。

基本掌握园区企业生产废水中总磷指标排放情况

环境保护科

园区环保管家

陈佳裔

陈思龙

2

雨水排口周边水质监测

按照《汨罗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管控行动方案》要求,对园区107大桥下工业园1号点、工业园湄江路雨水排口等两个监测断面排水的总磷指标进行定期监测,一旦发现数据异常(总磷浓度高于0.1mg/L),园区应立即开展污染溯源,根据污染溯源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园区107大桥下工业园1号点、工业园湄江路雨水排口等两处水质总磷浓度高于0.1mg/L

环境保护科

陈佳裔

3

总磷污染控制项目实施

按照省生环委《2021年度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工程项目清单》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削减总磷排放量,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1230完成园区总磷污染控制项目

汨之源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规划部

欧阳云

  

4

园区排水管网巡查维护

加强对园区内工业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再生塑料清洗水排放及中水回用管网的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切实做好管网维护,发现管网跑冒滴漏等问题立即汇报,并尽快提出解决措施尽快维修。

确保园区管网正常运行

环境保护科

韦文广

5

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

加强对园区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水厂和中水处理及回用工程等两个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特别防护期进行定期检查(每月两次),确保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数据能稳定上传污水处理厂出现应急情况应立即向园区汇报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

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汨罗经发水务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科

 

  

陈佳裔

6

加强监管

执法

加大对企业的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有企业存在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私设暗管利用雨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涉嫌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

执法必、违法必究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驻园区执法大队

姜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