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负责制定审核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计划和实施;负责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预决算初审、招标采购、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负责城区道路、人行道、桥梁、下水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破道恢复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等工程的批后管理及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
参与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参与新建市政工程移交、接管工作;负责对从事市政工程维修的企业和个人的资质进行管理。
参与城区排渍防涝工作;参与城区雨污水排放、水质水量检测、监控。
负责城区地下弱电管网的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批后管理,协助收取有偿使用费。
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四个股室:公用设施监督股、公用设施维护股、污水运营监管股、综合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有本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3年度本部门收支总预算253.69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6.11万元,增加2.4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1万元(2022年新增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预算25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6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3.6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6.11万元,增加2.4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1万元,2022年新增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253.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11万元,增加2.4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11万元,2022年新增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3.6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0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0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64%。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29%。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8.02%。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88%。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0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68万元,公用经费33.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排渍防捞专项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和参照管理员单位所使用的公用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2万元,降低52.3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和要求,减少公务接待预算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60人,主要是召开年度工作总结暨部署安排会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6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30.3万元,服务类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为排水防涝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5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3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