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2-08-12 16:30
浏览量:1 | | | |

     

  第一部分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具体组织与监督燃气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拟定与报批现骨干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具体组织本城市供气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修订)、评审及其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定、报批和组织实施。

  3、具体组织燃气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基建计划立项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4、承担本市供气企业、燃气经营网点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许可、资质考核等初审工作。

  5、管理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的安全工作。

  6、对燃气及燃气器具的使用进行指导、管理。

  7、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规范与管理本城市燃气和燃气器具的经营市场。

  8、会同安监、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织对本市燃气事故的抢救抢修售后和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燃气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燃气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燃气管理所于2005年2月27日由汨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上级主管部门是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的正股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0.7万元,支出总计150.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62.65万元,增长71%,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晋级,燃气行业专项费用增加两个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万元,占44%;项目支出85万元,占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0.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62.65万元,增长71%,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晋级,项目增加。支出总计150.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65.19万元,增长76%,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晋级,燃气行业专项费用增加两个项目,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19万元,增长76%,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晋级,燃气行业专项费用增加两个项目,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1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41.8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69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调节使用。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其他项级科目从该科目调节使用。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调节使用。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其他项级科目从该科目调节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调节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燃气行业教授来汨做指导。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4人次,主要是燃气行业专家来汨做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1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来看,“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评价均为优。

  组织对“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果等方面综合评价,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2020年2月-2023年2月三年内完成城区1.1万户自建房用户天然气入户工作。2:2021年2月-2022年2月完成3562户天然气安装。实际完成:完成通气5568户,正在施工的965户,正在设计629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资金紧张;二是工程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燃气发展局面,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协助市政公司成立了施工队伍,主动对接归义镇及各社区开展开户摸底、报装、收费等前期工作,积极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铺平了道路。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基本概况:2019年10月18日经汨罗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汨罗市加快推进 城区天然气入户工作实施方案》,自2020年2月-2023年2月三年内完成城区1.1万户自建房用户天然气入户工作。其中民商主体无法承担的工程作为民生工程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解决。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财政拨款85万元,已经按进度支付85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截止目前,完成通气7686户,在建1839户。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专项主要是天然气自建房入户推进政府统筹资金,这个项目目前还在进行中。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我局在财政及其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了对合法自建房进行兜底,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天然气入户工程建设等措施,很好地推进了我市自建房天然气入户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我单位依据《汨罗市加快推进城区天然气入户工作实施方案》,从2019年10月至今,我们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高密度后低密度”的原则,推进城区自建房天然气入户安装工作。计划3年内完成1.1万户自建房天然气入户的目标。财政兜底预算资金不够、工程进度缓慢通气率低、施工过程阻工问题比较严重。建议追加财政预算资金,以满足现阶段资金缺口加快推进自建房天然气入户工作。建议加强人力、物力和财力配备,规范企业管理,真正从实力上担当起推动入户工作的重任。建议由归义镇政府派专人负责协调施工和收费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决算公开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