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城市燃气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负责市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行为;负责夜宵市场整治。
(三)负责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四) 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处罚工作。
(六)负责对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内设八个中队,包括:内务中队,直属中队,法制督查中队,高泉中队,罗城中队,归义中队,公园管理中队,屈子文化园管理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我大队在职人数171人,其中退休人员8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1887.8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16.05万元,减少10.27%,主要是因为2019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8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33万元,占91.89%;项目支出152.81万元,占8.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7.8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16.05万元,减少10.27%,主要是因为2019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5.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8.76万元,减少10.40%,主要是因为2019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5.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5.1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7.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管理社区事务支出(款)城管执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7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严格控制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66.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9%,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护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52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9.3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5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3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执法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1.68万元,减少26.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严格控制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未发生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20辆,其中执法车辆1辆,执法电瓶车9辆,执法电瓶摩托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是燃油费、公务用车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公务用车租赁费、安全奖励费、其他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执法车辆1辆,执法电瓶车9辆,执法电瓶摩托车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组织对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1、项目基本情况。
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承担着会同有关部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政道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日常管理。行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的管理职责,并依照市政府的通告规定行使处罚权。行使城区“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落实及考评职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具体的全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费用152.81万元,包括城区整治费用、警察大队费用、清理牛皮癣费用、禁炮费用、广告牌拆除费用、高铁站管理费用、路牌维修维护费、防汛费用、服装及执法设备购置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规范。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专项资金管理、费用支出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扎实,会计核算规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15万元,降低9.6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 万元,用于召开党员大队会议,人数141人,内容为党总支委员选举;开支培训费3万元,用于开展执法证培训、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后备干部培训,人数54人,内容执法证和后备干部培训;参加市直机关篮球赛事活动,开支4.22万元,主要是参加市直机关篮球赛。(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辆(1辆执法执勤车,9台执法执勤电瓶车,10台执勤摩托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确实做好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我大队在职人数171人,其中退休人员8人,遗属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城市燃气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负责市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行为;负责夜宵市场整治。
3、负责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处罚工作。
6、负责对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管理工作。
7、负责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2019年重点工作
今年来,我大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局党组总体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城市发展新理念,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和推进“三城同创”工作为导向,通过“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为载体,继续深化“三型城管”建设,深刻领会、理清思路,振奋精神、狠抓落实,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1、全面整治,精准发力,大力开展市容专项行动大队总支班子以整治城市管理“诟病”为重要抓手,以劳动北路马路市场为整治的切入点,开展市容专项行动。以推行“严管厚爱”和“城管+”(即城管+交警、城管+乡镇、城管+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思路。全年来,共对店外占道经营和夜市门店商户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00余份,处理违章占道经营300余起;劝导流动商贩7000余人次,取缔流动摊担500余处;清理乱搭乱建构筑物300余个;暂扣违规物品260余件。劝导人行道违停车辆5000余台,开出违停告知单1000余份,规范摆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11000余台次。重新划定建设路、高泉路人行道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位600余处。处理“僵尸”车辆30余台。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靠违规发生率明显下降,极大的提升了人行道通行率。同时对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档次偏低、无审批手续的门店广告牌匾及破旧、残缺、存在安全隐患的悬挂广告,逐店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治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并责令限期拆除,共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大型广告牌150余块,门店招牌、字牌600余块,清除城市“牛皮癣”10万余条,现场阻止张贴牛皮癣行为500余起,质询违规乱发小广告对象3000余起,实施处罚100余起,没收散发传单3万余张。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手段,提升了城市品味,塑造美好市容,有效的治理了城市“垢病”,为广大市民创造了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2、全面革新,精确管控,打赢蓝天保卫战。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城区扬尘防治工作要求。1、对城区35个在建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坚持堵住源头,以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严防死守”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扬尘防治和收储土地管理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规范各施工负责人办理处置渣土行政许可证文明施工的目标。今年来,现场责令施工工地整改150余次,行政立案20余起,处罚10余万元。2、积极配合市“打非办”及乡镇社区查处非法销售存储烟花鞭炮行动,查处到办事对象 1060起,成功劝阻1052起,违规燃放8 起,6人受到行政处罚,媒体曝光6起,批评教育19人,有效的遏制警示乱燃乱放行为。为市民守护了一片静寂与安宁,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誉。
3、抓宣传 注活力 激发城市管理工作新篇章
2019年,大队依托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媒体、新形式,积极开展以城管执法实践为载体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城管执法动态、不文明行为曝光等内容。全年来,共出动50余台次的执法巡查车辆进行流动宣传,在全城区范围内机动循环广播法律法规,利用一切手段造声势,运用正反典型,摆事实,讲政策,倡导健康活泼、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与此同时,先后在高考期间各校园考点、燎家山社区、屈子生态湿地公园、大操坪广场开展“城管宣传日与雷锋志愿岗”等活动,发放执法宣传资料、展示城市执法装备等别开生面、生动形象的方式激发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共治的高潮。
(四)年初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
年初财政批复的整体支出合计2077.88万元,基本支出188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57.2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0.05万元,项目支出190.50万元,其他支出0.05万元。
(五)决算基本支出情况
1、2019年度决算基本支出173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65.8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66.52万元。
2、“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管理、从严控制、规范报账,2019年“三公经费”总额为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3万元,年初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3、2019年度项目支出为152.8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城区整治工作和城管执法设备及服装购置。
(六)资产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我单位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核对资产系统,为今后资产有效规范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七)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大队要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抓好工作。进一步抓好工作作风建设,重点加强干部队伍的观念转变,培养实干精神和勇于创新的勇气,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重点关注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对突出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化政治建队工作。我大队将集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深化政治建队工作,围绕政治建队,促进大队工作全面发展,建立链条明晰的责任体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制度完善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队伍整体“四个意识”明显增强、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明显改善的良好局面,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是做好城管体制改革工作。我大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做好城管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做好角色转变准备。面对新情况、新任务,做好角色转变,重新定位自身职能,转变思想观念,迅速进入状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做好队伍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队伍的管理,严肃纪律,严守规矩,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维护稳定大局。三是创新工作方法。面对新的工作和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要求。
三是持续抓好三城同创工作。我大队将始终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抓好理顺影响管理的问题,健全责任机制,推行路段包干制和门前六包制,执行“十条禁令”,推进严管重罚;抓好整治影响形象的问题,依法拆除有碍观瞻的建筑,着力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现象,改善市容市貌;抓好劝导不讲文明的问题,把创建过程作为引导人、提高人、凝聚人的过程,通过志愿服务、公益宣读等方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四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决战之年,我大队将继续把精准扶贫工作做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查漏补缺,全力以赴,在产业扶持上下功夫,扬长避短,争取为铜盆村解决更多实际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扶贫制度,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取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