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编制2019年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2019年3月30日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内容,加强考核监督和培训,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提升政务公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需多个部门参与的事项,则由局办公室牵头抓落实,层层部署,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协调机制的完善与健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措施、决策、执法、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重点发布了精细化维护、民生项目建设、违停整治、垃圾分类回收等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有关业务工作,提升市民满意率。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报送城市管理信息,确保了信息畅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探讨交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升专业素养。
(三)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局党组通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形势分析专题会议,通报分析全局包括信访维稳和舆情处置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形势,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抓落实,各项工作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的设置。我局在政府门户网设置了规范的政务公开栏目,对我局机构职能、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资金信息等内容依法予以公开,并对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对不属保密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最大限度公开,提供便民服务。二是在做好政务公开栏目的基础上,采取政务窗口、政务微信、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重点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告知、寄送、归档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201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行政许可公示件421起,对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可公开的信息均及时作出了处理和回复。全年收到市长信箱5件、办理政协云微建议17件,网络舆情12件,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了所有来信来访事件,全年未发一起因信访处置不当而造成的较大负面影响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发展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在信息公开力度、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方面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对关键环节的动态信息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提供需加快推进创新公开载体建设。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汨罗的总目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贯彻,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在城管执法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丰富充实公开内容,加快推进创新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传统载体作用,加强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内容、规范形式;认真落实新划转职权权力清单、执法类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惠民信息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公开政策信息,并同步安排解读回应,切实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月8日
第二十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1
0
4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0
第二十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822385.6元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清形,不计其他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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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