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消纳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汨罗市建筑垃圾处置实施方案》《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
来源:汨罗市城管执法局   日期:2019-11-12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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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消纳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汨罗市建筑垃圾处置实施方案》

《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法[2012]2号)、《<湖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湘办发[2011]18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方案概况

(一)汨罗市建筑垃圾处置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湘政办法[2019]4号),集中整治,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行为。

(二)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消纳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特许经营权限一般不超过30年,到期后由政府收回重新招标。特许经营期间依据《汨罗城市总体规划》经汨罗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全部区域。拟授予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建筑垃圾年消纳总量约100万吨。

(三)汨罗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置依法实行核准制度和收费制度。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城管局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消纳费、运输费等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方案实施单位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周德勇   联系电话:13100305**** 邮箱:mlcg@qq.com

三、承担评估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联系人:潘健  联系电话:1572515****   邮箱:sdzyaq@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1.本方案实施影响范围内所有涉及的居民群众、职工、企业组织等;

2.相关镇政府、街道办、社区委员会等基层组织;

3.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4.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方案实施是否知情;

2.您认为本方案实施后对当地建筑垃圾行业经营秩序有何影响;

3.本方案实施对您本人的生活带来的影响;

4.您是否支持本方案的实施;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方案实施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发表关于该方案实施的看法,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我们。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