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汨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写本报告,现特向社会大众公布,诚邀社会各界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汨罗市税务局在上级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主动、高效、规范、科学"为理念,统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反馈机制,不断探索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做优网络信息公开,严守信息公开"时限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公开信息。2022年,汨罗市税务局依托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工作动态35条,通知公告3条,涉税信息公开97期(其中行政许可50期,行政处罚12期,限期改正公告12期,非正常户及注销公告11期,遗失公告12期)。
(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汨罗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细化信息公开责任划分。依据"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保密工作联络员负责所有公开信息把关工作。在保密工作联络员审核无误后,由信息公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行发布,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文件归口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和信息发布审批单进行归口管理,确保公开信息"来源有据,去向有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汨罗市税务局在完善网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打造"税务跑小青"青年党建品牌,发动青年干部把本领学上手,把身子沉下去,把政策送上门,打通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线上+线下"渠道。在税收宣传月,通过户外电子宣传屏展示,送政策进学校,进社区等举措,提高信息公开平台关注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外部监督审核机制。邀请汨罗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导部门业务骨干对局内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扎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密切与汨罗市网信部门对接,建立外部信息公开审核管理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抓实内部人员培训管理。针对上级部门和汨罗市委、市政反馈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集中性问题,在完善内勤审核机制的同时,组织信息公开相关单位联络员根据上级部门指示要求和常见问题开展定期审核与不定期交叉审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落实存在滞后。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未能及时随着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而及时调整,导致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与要求不符。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关注度不高。信息公开网站关注度还不够高,影响纳税人、缴费人信息获取效率。
(二)改进措施。一是紧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根据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示,对全局信息公开进行调整,确保公开信息符合工作要求,满足公众需要。二是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关注度。进一步发挥"税务跑小青"党建品牌效应,发动社会群体参与涉税信息和政策宣传,提高主要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汨罗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