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汨罗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汨罗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汨罗市税务局在湖南省税务局、岳阳市税务局和汨罗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强了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领导得到强化。汨罗市税务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事宜。局党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部署落实,股室分工协作”的管理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2019年,汨罗市税务局根据《条例》要求,先后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保密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新闻宣传稿件发布审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了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了有效的运行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监督到位。
(三)审核程序规范有效。2019年,汨罗市税务局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程序,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层层审查后方予以公开,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四)信息公开更加及时。2019年,汨罗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利用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媒介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涉税信息,实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确保公众能全面、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同时,结合税收宣传月“六进”活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干部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减税降费新政答疑宣传手册》《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等宣传资料,深入企业为纳税人解读政策、答疑解惑,积极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公众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率以及对税务部门的满意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汨罗市税务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权威性、时效性,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其中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10条(其中通知公告3条,遗失公告12条,非正常户及注销公告12条,欠税公告4条,限期改正公告12条,行政许可49条,行政处罚12条,纳税信用等级公告1条,个体户定期定额公告2条,政府采购公告13条,工作动态48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91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汨罗市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为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已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回复。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案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情况。2019年,汨罗市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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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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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4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12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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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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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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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7 |
17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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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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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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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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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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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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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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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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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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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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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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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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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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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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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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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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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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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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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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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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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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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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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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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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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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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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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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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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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顺利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思想意识。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等相关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审批程序,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创新公开载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在充分利用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载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