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年终关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元旦节假日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将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时间
2023年12月28日21:00起,税务部门将关闭电子缴税系统,期间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以及个人所得税等APP均暂停税(费)缴纳业务。
2023年12月29日,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弼时税务大厅、不动产税务窗口、委托代征点、各合作商业银行柜面等办税(费)场所暂停税(费)缴纳业务。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
二、恢复业务办理时间
2024年1月2日起,各途径将恢复办理税(费)缴纳业务。
因暂停业务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汨罗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