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国家税务局目前设有18个机构,包括13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3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政策业务的指导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实物除外);负责税收资料调查;负责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政策管理;负责制定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管理制度;负责享受流转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资格审查及办理退库审查手续;负责组织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稽核系统运行管理,金税专用设备发放管理,金税工程审核检查管理,防伪税控企业填开专用发票最高限额核定审批和审核、报批;对防伪税控认证、报税数据和“四小票”稽核比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组织推行“一窗式”管理。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业务指导、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和税法宣传、培训;负责所得税税源调查摸底及预测,根据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提出分配方案;负责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税收资料调查的业务指导,审核呈报资料,并负责审批、报批;负责规定需要审批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和报批;负责制定所得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负责省、市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报表、个人所得税报表及其他相关报表的报送;负责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负责组织税收政策和涉税法律执行情况调查;拟定税收执法管理制度,协调税收业务和有关法律事宜;负责落实审计部门审计决定(意见)有关事项;负责组织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负责组织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负责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办理涉税征求意见稿及受理、回复人大代表涉税建议和政协委员涉税提案;负责组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受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参加行政诉讼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宜;负责组织税收法制培训、宣传和提供税收法律咨询等项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省局、市局下发的各项出口退(免)税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进出口业务的指导和管理;负责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业务的初审;负责生产企业退(免)税评估工作;负责特殊退(免)税业务和其它需市局审批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免、抵、退税情况日常检查和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查处以及本科室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
3.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编制、上报、分配和下达,制定组织收入工作方案,对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经济税源调查、研究、分析及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分析、预测税收收入情况;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金库对帐、退库、退税管理;负责票证管理;负责纳税人税种登记有关计征业务方面的确认;负责欠税公告管理;负责定期分析宏观税负,发布行业、地区税负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参考;负责全局征管数据管理以及本科室业务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等项工作。
4.征收管理科
负责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培训和组织实施;负责征管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征管改革的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登记的业务指导和实物管理;负责发票的运输、库房和调拨管理以及普通发票的计划、印制管理;负责税收征管软件(包括电子申报)、税控装置(不包括防伪税控)、税收管理员平台、定位定税系统和税收综合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负责税收征管业务数据管理的牵头工作、数据共享及应用方案的编制与组织实施,征管信息资源的统一发布,综合性征管数据的监控、通报及考核;负责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个体税收管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延期缴纳税款、不予加收滞纳金资料的审核和上报;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互动协作长效机制”的牵头工作;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管理与协调;负责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负责税收征管表证单书管理;税收征管调研以及本科室数据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等工作。
5.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数字人事及个人绩效管理工作。
6.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两权”监督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调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7.纳税服务科
负责纳税服务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补充信息采集和税种登记;受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理税款(包括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征收入库和退还,将查补税款入库情况反馈到稽查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报税、票表比对和异常情况的处理(包括移送后台);防伪税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缴销、代开和工本费的收取;对办税中发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受理各类待批文书并移送后台相关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规范的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业务的数据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
8.税源管理一科
管辖范围:负责汨罗镇、古培镇、归义镇范围内的税收征收管理(不含城区个体税收管理工作)。
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纳税人涉税事宜调查、报批工作;负责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负责税收收入组织和落实;负责税收催报催缴(不包括稽查查补税款)和各类涉税事项催办工作;负责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逃、骗税等违法案件移送处理;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
负责辖区内(不含城区)的个体工商业户、集贸市场税收管理,个体工商业户评税、定税和税负调整,个体、私营经济税源调查、税源分析、建帐建制管理,个体漏征漏管户清理,个体工商业户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等工作。
9.税源管理二科
管辖范围:负责桃林寺镇、屈子祠镇、白塘镇、新市镇、罗江镇范围内的税收征收管理。
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纳税人涉税事宜调查、报批工作;负责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负责税收收入组织和落实;负责税收催报催缴(不包括稽查查补税款)和各类涉税事项催办工作;负责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逃、骗税等违法案件移送处理;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
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业户、集贸市场税收管理,个体工商业户评税、定税和税负调整,个体、私营经济税源调查、税源分析、建帐建制管理,个体漏征漏管户清理,个体工商业户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等工作。
10.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财务科
全局经费预算、决算、报表编制执行,对各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
12.工会
负责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负责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开展日常工作。
13.妇委会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妇联组织的精神,完成妇委会各项工作;维护女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因地制宜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负责制定稽查工作规划、年度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市)所有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和上级转办或交办的税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管理和查处;负责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催缴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税务执行和组织听证工作;负责与公安、法院等有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将达到规定标准的涉税案件提交县(市)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负责稽查报表、总结、案例分析的收集、统计和上报;负责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管理和维护;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本局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和监控。
三、派出机构
1.长乐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负责长乐镇、大荆镇、三江镇范围内纳税人税收管理。
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纳税人涉税事宜调查、报批工作;负责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负责税收收入组织和落实;负责税收催报催缴(不包括稽查查补税款)和各类涉税事项催办工作;负责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逃、骗税等违法案件移送处理;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
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业户、集贸市场税收管理,个体工商业户评税、定税和税负调整,个体、私营经济税源调查、税源分析、建帐建制管理,个体漏征漏管户清理,个体工商业户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等工作。
2.李家塅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负责神鼎山镇、弼时镇、川山坪镇、白水镇范围内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
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纳税人涉税事宜调查、报批工作;负责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负责税收收入组织和落实;负责税收催报催缴(不包括稽查查补税款)和各类涉税事项催办工作;负责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逃、骗税等违法案件移送处理;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
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业户、集贸市场税收管理,个体工商业户评税、定税和税负调整,个体、私营经济税源调查、税源分析、建帐建制管理,个体漏征漏管户清理,个体工商业户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等工作。
3.团山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负责团山工业园区税收管理,下设个体税收征收组专门负责汨罗市城区和团山工业园区个体税收管理工作。
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税收管理工作,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分析税源变化,进行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负责纳税人涉税事宜调查、报批工作;负责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负责税收收入组织和落实;负责税收催报催缴(不包括稽查查补税款)和各类涉税事项催办工作;负责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逃、骗税等违法案件移送处理;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
负责汨罗市城区和团山工业园区个体工商业户、集贸市场税收管理,个体工商业户评税、定税和税负调整,个体、私营经济税源调查、税源分析、建帐建制管理,个体漏征漏管户清理,个体工商业户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等工作。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拟定本局税收信息化应用规划;组织、实施全局税收信息化建设方案;负责制定各项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和网络、硬件设备日常维护;负责税务应用软件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计算机应用安全管理;负责计算机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金税工程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和技术管理,税控装置技术支持;负责全局数据安全管理与外部有关部门数据信息的归集、分类、存储、加工与传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