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信访局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汨罗市信访局   日期:2024-01-0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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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23年汨罗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汨罗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34777,电子邮箱:707940358@qq.com)。

  一、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主要总结如下:

  全年, 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850批116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88件,受理网上投诉375件;组织开展各类排查7次,排查出不稳定问题218个;办理来访件521件,办结疑难信访积案35件,积案办结率达100%,当事人息访率达100%。主动公开政务服务电话,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实现网站信息共享,公示公开同步,安排专人进行后台管理,及时将所有信息在网上发布,让公示公开成为常态。

  在完善信访局网站的基础上开设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已有1220人关注,推送信息12期。服务公开成为常态。从完善制度入手,梳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周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在宣传栏上公开相关负责人电话。强化督促检查,局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明确目标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强化考核,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问责,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实施有错与无为问责制。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我局今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条。

  (二)市民通过“中国汨罗”门户网站的“市直行政单位—汨罗信访局”栏目可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拨打我局办公室热线等方式,可向我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我局通过汨罗周刊、中国汨罗网、汨罗市政府门户网、信访局官网发布各类信息。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信息公开支出由局财务保障,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加大了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但信息公开相关材料的报送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技术、手段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努力在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部门信息,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并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照《条例》和《细则》的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增强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汨罗市信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