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2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科技信息化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监督、投诉举报股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抽检监测管理股、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计量股、标准化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委、老干办;派出机构16个:高泉所、归义所、罗城所、长乐所、新市所、大荆所、桃林所、弼时所、白水所、白塘所、屈子祠所、古培所、川山所、神鼎山所、罗江所、三江所;直属事业机构6个:汨罗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汨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汨罗市计量所、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挂靠机构2个:市消费者委员会、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89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53万元,增长10%,主要是因为工作职能增强,监管责任加重,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89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5.1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89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5.9万元,占85.1%;项目支出729.28万元,占1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5.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53万元,增长10%,主要是因为工作职能增强,监管责任加重,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441.53万元,增长10%,主要是因为工作职能增强,监管责任加重,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4.19万元,占87.3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99,占5.85%;卫生健康支出126.17,占2.58%;住房保障支出203.82万元,占4.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29.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9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8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37.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其他项目中列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3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8.0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0.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975.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57.94万元,完成预算的69.9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22.76万元,完成预算的40.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逐步规范。与上年相比增加2.08万元,增加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市场监管公务活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3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划转,工作职能增强、人员增加,与上年相比减少5.31万元,减少13.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76万元,占39.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18万元,占60.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48个、来宾2450人次,主要是市场监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8万元,主要是油料费、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0.84万元,增长56.33%。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划转,工作职能增强,增人增资,绩效增加,人员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83万元,用于召开市场监督管理会议,人数2850人,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20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培训,人数3520人,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培训;没有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9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8%。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74万元,市场监管专项7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1万元,检测能力提升经费1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2万元,食品安全抽检专项55万元,食品安全事务管理15万元,食品快检车配套试剂、装备9万元,知识产权保护专项30万元,专利购买及维护费50万元,电子商务监管1万元,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23万,智慧监管指挥中心专项25万元。。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证了我局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及时足额上缴;保证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全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动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推动品牌建设,提高地域品牌知名度,提升地方产业价值链;全力推动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48%。2022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因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因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组织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食品安全抽检专项”、“知识产权保护专项”、“专利购买及维护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执行省市财政局有关制度规定,对专项资金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加强预算管理,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并根据我局专项组织实施需求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食品安全抽检专项”、“知识产权保护专项”、“专利购买及维护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我局坚决履行职能职责,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绩效成绩突出,主要绩效如下: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2000批次,生产企业全覆盖,市内大型超市、兴罗门批发市场、乡镇小型商超、加油站便民超市“一季度一抽检”,抽检总合格率超过98.9%。生产企业检验室完成238批次委托检验。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查处化妆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92件。药品监管方面。及时督促药品价格监管和保供。零售药店“四类药品”按时上传。严把133起药品经营和40起医疗器械许可审批关,30家疫苗接种点、卫生院特殊药品常态化监管,没有发生特殊药品和国家专管药品流弊事件。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等四大监测报告任务超额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岳阳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特种设备方面。牵头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深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70余处。配合检验各类设备1780台次。推广信息化自有产权气瓶20万只。委托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96人。召开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压实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产品质量方面。完成农资、洗涤用品、建筑材料、木门、汽柴油、防疫产品,学生用品等产品抽查抽样送检124批次;24家企业不合格产品整改处理率100%。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面,查处违法回收、拆改废旧机动车案6起,没收拆解废旧报废车20余台。打击侵权假冒领域,查获假冒高档白酒90瓶,查获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槟榔2000余包,处罚20余万元。农资、成品油、汽车等市场专项治理结案7起,罚没入库9万元。对11起金额共700万的拍卖加强登记和全程监管,确保了公平公正公开无违法违规行为。市场规范工作获评岳阳市场规范管理红旗单位。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起,罚没16.53万元。走访电商40户,抽查网店398个,实地核查经营者105个,立结案5个,罚没入库82800元。针对养老领域、长租公寓、网络借贷、交易场所、私募基金、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领域,深入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诈骗“回头看”专项整治和养老领域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市场主体30家,发现涉众型非法广告1处并取缔,责令办理变更登记2户。加强计量体系建设。全年完成检定燃气表等各类民生计量器具6649台次,免费为中小企业检定计量器具280台件,配合市局完成16家企业定量包装、加油机、能效水效标识、粮食收储等不合格问题整改。投入3.6万元,配备数显压力表和相关设备,新建计量标准5项。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年报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221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93户;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62户,移出严重失信企业名单20户,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消费权益保护再上台阶。共处理投诉举报330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2万元,收到消费者表扬信14封,锦旗4面。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四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2、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贵监督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二是实施专利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激励措施促进全民知识产权战略的全方位提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2022年,一是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今年我局共走访企业30余家,学校2所,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对“汨罗市循环经济园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目前有效商标达5515件。1-12月我市专利授权381件,发明专利授权55件,有效发明专利186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3.317件。PCT专利申请2件,完成质押融资500万元。汨罗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三是做好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在做好全市的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我市的长乐甜酒建立湖南省长乐甜酒地标保护示范区.确定了12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并予以项目支撑。四是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侵犯知识产权“铁拳”行动,充分发挥企业自主维权的积极性和快速鉴别优势。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四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工作的满意度。
3、专利购买与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市专利授权381件,发明专利授权55件,有效发明专利186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3.317件。支撑发明专利申请40件,PCT专利申请2件,专利年费维持有效发明专利8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排名岳阳六县市第二。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四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专利购买及维护工作的满意度。
4、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专项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执行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落实“两个责任”部署要求,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覆盖检查和高风险单位重点督导,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帮助全市85家生产企业,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对肉制品、大米、“金银箔粉”等开展专项整治。一年来,根据岳阳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3.3批次/千人要求,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2000批次,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完成率公示率达100%,共检出不合格22批次(农产品13批次,食品9批次),省市局移交5批次,立案查处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成功承办岳阳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保障“省运会”“我们的节日·端午”“岳阳农民丰收节”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完成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视频拍摄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宣传视频拍摄工作。邀请专家对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及注意事项分析研判,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力争年前重点企业和单位投保覆盖率达80%。推动一碗陈记、屈之源、耕农富硒等3家企业实现粽子、甜酒、大米等食品“一品一码”,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我局将根据预算资金的总量、方向及实际专项工作情况,对批复到位的专项资金做好精细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具体做到: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经费管理办法》,将执法办案经费、打击传销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专项经费单列出来并要求足额拨付,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绩效与经费挂钩。为保障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实行专项绩效与经费挂钩办法,除了拨付基本的专项经费外,对绩效目标明确、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实行专项经费的再倾斜。三是强化专项经费的报销程序。规定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每一笔费用支出都必须经过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领导、主管财务局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多方核实后方可报销,确保专项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依序。四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满意度。
5、食品安全抽检专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对照专项绩效预算目标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中央和地方对食品抽检的补助资金。
2022年度中央食品监管对我局食品抽检补助资金为10万元,我市补助资金55万元,其他资金缺口由我局自行筹集,已全部下达。
根据省、市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文件精神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不少于3.3批次/千人的要求,今年共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00批次,其中食品1300批次,食用农产品700批次人,抽检场所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大(中)型餐馆、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商店、企事业单位食堂、小食杂店和其他场所的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26大类。具体包括餐饮环节 245批次、流通环节1439批次、生产环节316批次,抽检合格1980批次,总体合格率99%,抽检不合格20批次其中预包装食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总体不合格率1%,并完善抽样清单及检验台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率100%,不合格食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处置”的原则,依法向执法队、基层所移交20起,核查处置20起,处置完成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尤其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监管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议增加食品抽检经费投入,进一步提升对全市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2、建议省市多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3、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食品安全抽检专项项目,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
1、财务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命脉,我局人员多,机构多,职能多,要求财务人员工作水平越来越高。缺少全方面的培训。
2、会计基础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报表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小误差。
3、市场监管职能增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隐患不容忽视,市场主体、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期待很高,财政专项还需更加大财政投入。
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
2、加强学习,充实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