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汨罗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食药局   日期:2018-03-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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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17年汨罗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局务信息情况、处理依申请公开局务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局务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汨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子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汨罗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22365。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以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为动力,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主要做法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出台了《汨罗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并将重点公开范围扩至财政资金、重大民生、社会普遍关注热点、政策落实等领域,从公开内容、发布位置、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主动公开政务服务电话,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加强业务培训。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我局定向培养信息员1名,主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掌握当前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熟练掌握了新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政务公开专栏操作、发布技术,为全面、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督促检查。一是强化督查。我局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明确目标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三是强化问责。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实施有错与无为问责制。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深化,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截至2017年12月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形式。市民通过“中国汨罗”门户网站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栏目可查阅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通过“中国汨罗”门户网站、汨罗市电视台、汨罗周刊、岳阳市红盾信息网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

(三)加强载体建设。目前,汨罗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共有26个消费维权站,27个“五进”工作站。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全。二是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栏目不健全,依申请公开渠道不畅通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是认真抓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三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理清依申请公开信息类别,依法及时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