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汨罗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2-02-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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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按照全国和全省食安办主任视频会议要求,根据省局《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市监食〔202220号)、市局《岳阳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岳市监办发〔2022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内容

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着重从以下方面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

(一)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突出大米、紧压茶、调味面制品、白酒、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包装饮用水、含金银箔食品等品种,排查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食品生产股牵头,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品经营股、食品餐饮股牵头,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三)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等领域,线上线下同步排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食品经营股、网监股牵头,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校外违规经营食品摊贩。(食品餐饮股、食品经营股牵头,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五)根据汨罗实际情况,在省局已选取进行重点整治基础上,再选取大米和校园食品安全进行重点整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品生产股、餐饮监管股牵头,其他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2月)。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食品协调股牵头,相关股室队配合)

(二)全面排查(2022年2月至3月)。组织排查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网监股、消保股、投诉举报股、办公室(新闻中心)等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风险隐患清单实行分层建立、分线督办、挂账销号。相关业务股室队和各市场监管所,对各自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或事权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其中监督检查渠道发现的风险隐患,按《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第31-33条有关规定列入和处置;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重点项目的和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原则上应列入风险隐患清单管理。上级部门有关业务线对下级部门上报的和平时掌握的重点风险隐患进行督办、抽查。

请相关股所队汇总本辖区重点风险隐患清单(要求有具体对象和问题线索),于3月10日前报局食品协调股。

(三)集中整治(2022年4月至5月初)。各股所队要注重在专项行动中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和“湘冷链”系统;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措施,严格按进度整改,消除问题隐患。(食品相关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网监股、消保股、信息中心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要在集中整治阶段层层开展自查自评和督促检查。组织对乡镇(街道)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重点抽查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突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日常监督检查、抽检核查处置)、执法办案等工作情况,重点查处落实“四个最严”打折扣、搞变通,专项行动和监管执法中弄虚作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确保行动任务全面落实、风险隐患对账销号。(食品协调股牵头,驻局纪检监察组、纪工委、相关股室配合)

(四)总结评估(2022年6月)。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针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股所队于6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食品协调股牵头)

宣传工作

各相关股所队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积极调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全系统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开展宣传。

(一)坚持正面导向。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监管部门采取的有力举措,让百姓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办公室(新闻中心)、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网监股、消保股、投诉举报股等负责)

(二)组织权威发声。协调主流媒体对专项行动作权威报道,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做好成果展示。(办公室(新闻中心)、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网监股、消保股等负责)

(三)开展专题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利用“5·17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点,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媒体专访、现场展示、典型案例发布、问题食品销毁等专题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食品相关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网监股、消保股等负责)

(四)同步上线推送。在官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设专项行动专栏,依托网络平台发布专项行动动态,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办公室(新闻中心)、食品相关股室等负责)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股所队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结合开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结合贯彻执行《湖南省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若干措施》精神,结合贯彻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狠抓业务工作,狠抓日常监管,狠抓执法办案,全面履行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郭永恒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骆正勇同志专抓;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食品相关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网监股、消保投诉举报股、办公室(新闻中心)、信息中心、质检所股所队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协调,食品协调负责牵头组织、整体调度、信息归总上报工作。纪工委负责督查考核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有关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工作,食品业务室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各条线开展排查整治、业务培训、督促指导、专项抽检等工作,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查处重案件、组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集中销毁活动等工作,网监股负责网络食品监测、问题线索通报、线上排查处置等工作,消保股和投诉举报股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问题线索通报,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专题宣传、科普宣传,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质检所负责提供检查技术支持各市场监管所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实化工作举措在本次专项行动中采取“九个一”措施,即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召开一个动员会议、公布一个举报电话、开设一个网站专栏、建立一张风险清单、组织一次督导检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报送信息。相关股所队要积极报送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每月12日前向局食品协调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2,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各相关股所队请于3月11日报送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