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安委〔2019〕3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汨罗市“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营田办事处,园区:
现将《汨罗市“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汨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汨罗市“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岳阳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汨罗市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实施方案》(汨政办发〔2017〕12号)要求,决定自今年2月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突出安全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创零”行动,创建一批零事故企业、零事故行业、零事故辖区,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全面深入开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行动
突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三年行动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全市营造全民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市民安全素养。
1.创新宣传形式。在汨罗新媒体中心设立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活动、典型案例、安全常识。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设立安全生产微信公众账号,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牵头科学制订好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突出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3、建设安全宣传一条街(长廊)。各镇要高标准建设安全生产宣传一条街;有独立机关大院的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长廊,无独立机关大院的在办公区域设立安全生产专栏。
4、加强教育培训。市安委办牵头组织举办好全市性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严格组考,定期通报全市。各镇各部门要严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方案和计划,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年培训率分别达到100%。组织编写安全教育读本,免费发放市民,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汨罗广播电视台)
(二)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
结合补短板、除隐患、促安全行动要求,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解决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
1.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各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强化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压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防范和管控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共隐患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跟踪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将挂牌督办一批较大事故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拓宽隐患排查治理渠道。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汨罗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实现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全覆盖。充分调动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性,拓宽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渠道。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1.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禁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巩固全市烟花爆竹打非禁燃成果。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打非办、禁炮办及相关部门)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危化行业软、硬件管理水平,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改建、扩建、新建、迁建工程管理。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狠抓道路客运等安全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通行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市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为重点,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涌水突泥等事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
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
抓好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检维修作业、城镇燃气等风险较大作业环节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
深入推进油气管线、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旅游、电力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文旅广新局、市工信局、市安监局、市商务粮食局)
2.剑指问题开展治理。专项治理做到“四个突出”:突出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环节;突出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重点解决“想不到、认不清、管不了”等问题,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突出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地区、企业;突出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督察检查、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各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监管执法攻坚行动
1.严格监管执法责任。各有关部门依据企业所属行业领域、隶属关系、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实行分级、分行业执法,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确保日常执法监管到每个企业。监管执法情况继续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排名。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法。紧紧围绕管控风险、整隐患,紧盯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重点项目,危化品重点厂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区域,“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事故多发的路段,以及敬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区域和风险评级高、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等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镇各有关部门每月向社会公布“五个一批”执法情况。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达到预防性执法明显加强、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执法明显增强、执法检查与处罚次数同比明显上升的效果。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4.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的现象。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协同实施单位: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总工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3月10日)。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广泛宣传,落实责任。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11日至10月20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四大攻坚的每项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宣传、集中整治、集中执法、集中打击、集中检查,把四大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研究,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结合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全面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肃督查考核。市安委办将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3月6日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自3月起每月10日前将上一阶段的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报市安委办。10月20日前将攻坚行动总结报市安委办。
附件:“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四大攻坚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攻坚行动内容 |
攻坚行动情况 |
一、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攻坚行动 |
按照方案要求,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
二、隐患排查治理 攻坚行动 |
1.企业自查隐患( )个,重大隐患( )个,整改( )个。 2.政府、部门检查发现隐患( )个,重大隐患( )个,整改( )个,挂牌督办( )个。 3.社会群众举报( )次,查实( )起,奖励( )万元。 |
三、重点行业领域 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
按照方案要求,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
四、监管执法攻坚行动 |
组织监管执法( )次、曝光重大安全隐患( )个、惩治典型违法行为( )起、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 )家、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个、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个、移送司法机关( )人,行政拘留()人、罚款( )万元。 |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填报的所有数据必须有台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