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9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环评与污染排放股   日期:2024-09-05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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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国曼(湖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9万平方米防火门及消防设备建设项目,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曼(湖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9万平方米防火门及消防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青云路北侧

建设单位

国曼(湖南)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曼(湖南)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青云路北侧,拟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防火门及消防设备项目,其中一期拟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建设年产49万平方米防火门及消防设备项目(本项目)。本项目主要是利用水泥、发泡剂、抗裂剂、增稠剂、水、氧化镁等原辅材料自制水泥硬化体和灌浆氧化镁作为门扇填充物;再利用钢材、木材、防火无机布、防火门芯板、塑粉、保护膜、防火胶、防火板、防火棉等原辅材料,通过下料、机加工、冲压、焊接、打磨、喷粉、烘干、覆膜、冷压胶合、填充、组装等工序生产防火门。建成后可达年产钢质防火门15万平方米、木质防火门16万平方米、防火卷帘18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3596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采取硬化进场道路、洒水抑尘、硬质围挡、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浇灌,不外排。建筑垃圾按要求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生产车间封闭作业。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二级颗粒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喷粉室封闭微负压作业,粉末喷涂粉尘采用旋风+滤芯两级除尘装置回收粉末。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木材加工和水泥储罐粉尘均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车间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DA001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 1355-2017)表1排放限值。周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 1355-2017)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附录A表A.1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性废包装材料、钢材和木材及防火无机布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防火胶和PUR胶需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HJ 2541-2016)中表5本体型建筑胶粘剂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中表3 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2t/a、NOX≤0.6t/a、VOCs≤0.1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